1) 施工方案
①. 根據工程實際編制的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有針對性,能有效地指導施工,明確安全技術措施。
②. 搭設高度超過25m且不足50m的外架,應采取雙鋼管立桿或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除應繪制架體與建筑物拉結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③. 外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計算書及卸荷方法等,是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簽字蓋章。
2) 立桿
①. 鋼管腳手架基礎平整夯實,砼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厚木板、砼地坪、砼預制塊上,底部應設縱橫相連掃地桿。
②. 立桿基礎外側設置截面不小于20×20cm的排水溝,并在外側設80cm寬以上砼路面。
③. 外腳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陽臺等處,確因工程需要搭設的腳手架,要分別對外架和屋面、雨棚、陽臺等部位的結構穩定進行計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設計計算書和安全措施須經企業技術負責從審批簽字蓋章。
3) 架手腳與建筑物拉結
①. 腳手架與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設一拉結點。拉結點轉角和頂部處加密,即在轉角1m范圍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設一拉結,頂部80cm以內范圍水平方向不大于7m設一拉結點。
②. 鋼管外架拉結點應剛性拉結;套管的柔性拉結(既拉又撐)。拉結點應保證牢固,防止其移動變形,且盡量設置在外架大、小橫桿接點處。
③. 外墻裝飾階段拉結點也須滿足要求,確因施工需要除去原拉結點時,必須重新補設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以確保外架安全可靠。
④. 拉結點或臨時拉結點必須畫出制作詳圖。
4) 立桿間距與剪刀撐
①. 鋼管腳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桿縱距不大于1.8m,橫距不大于1.5m。如工程搭設高度超過25m還應有專門設計計算。
②. 架子轉角處立桿間距應符合搭設要求。
③. 腳手架外側設置剪刀撐,由腳手架端頭開始按水平距離不超過9m設置一排剪刀撐,剪刀撐桿件與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連續設置。設置時與其他桿件的交叉互相連接(用旋轉扣件),并應延伸到頂部大橫桿以上。
④. 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
5) 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①. 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應層層鋪設腳手板。裝飾階段必須層層滿鋪腳手板。
②. 滿鋪層腳手片必須垂直墻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滿鋪處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③. 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鐵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腳手架完好無損,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④. 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且應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里側,不宜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安全網應用不小于18#鐵絲張掛嚴密。
⑤. 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和不小于18cm高踢腳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于2道,高度分別為0.9m和1.3m。腳手架內側形成臨邊的(如遇大開間門窗洞等),在腳手架內側設1.2m高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
⑥. 腳手架的高度,內立桿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桿高于檐口1-1.2m,坡屋面高于1.5以上。
6) 小橫桿設置
①. 外架子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兩端固定在立桿,確保安全受力。
②. 小橫桿應設置在大橫的下方,上下左右呈交叉布設。
③. 小橫桿兩端各伸出立桿凈長度不少于10cm并應盡量保持一致。
7) 桿件搭接
①. 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采用對接,大橫桿可以對接和搭接,剪刀撐和其他桿件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m,且不少于三只扣件緊固。
②. 相鄰桿件搭接、對接必須錯開一個檔距,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得超過50%。
8) 架體內封閉
①. 腳手架的架體里立桿距墻體凈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須鋪設站人板,站人板設置平整牢固。
②. 腳手架施工層里立桿與建筑物之間的水平逢應進行封閉。
③. 若每層不設腳手板時,在施工層以下每隔三步設水平兜網一道。
9) 腳手架材質
①. 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或外徑51mm、壁厚3.0mm的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②. 需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鋼管和扣件,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帖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鋼管扣件經現場抽樣檢測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③. 底排立桿及掃地桿均漆紅白相間色。
10) 通道
①. 外腳手架應設置上下走人斜道,附著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置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轉角處平臺面積不小于3m2。斜道立桿應單獨設置,不得借用腳手架立桿,并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一連接。
②. 斜道兩側及轉角平臺外圍均應設1.2m高防護欄桿和高度不下于18cm高踢腳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③. 斜道側面及平臺外側應設置剪刀撐。
④. 斜道腳手片應采用橫鋪,每隔20-30c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鉛絲綁扎牢固。
⑤. 外架與各樓層之間應設置進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鋪設,兩邊設1.2 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踢腳板,并固定牢固。
⑥. 斜道和進出通道的欄桿、踢腳桿統一漆紅白相間色。
11) 卸料平臺
①. 外腳手架吊物卸料平臺和井架卸料平臺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
②. 吊物卸料平臺、井架卸料平臺應按照設計方案搭設,應與腳手、井架斷開,有單獨的支撐系統。
③. 卸料平臺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統一鋪設,并設有防滑條。外架吊物卸料平臺應采用型鋼做支撐,預埋在建筑物內,不的采用鋼管搭設。井架卸料平臺可以由鋼管從基礎上搭設,但基礎必須采用砼,地立桿墊型鋼或木板。
④. 吊物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限載牌。
⑤. 卸料平臺臨邊防護到位,設置1.2c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踢腳板,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12) 交底和驗收
①. 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②. 腳手架搭設后應分組分段驗收(一般不超過3步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收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后重新填寫驗收表。腳手架驗收合格并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③. 腳手架應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項目部每半月至少檢查一次。
2.特殊形式的腳手架
1)挑式腳手架的斜撐桿上端應與挑梁嵌槽固定,并用螺栓、扒釘或鐵絲等連接,下端應固定在立柱或構筑物上。
2) 在門窗洞口搭設的挑架(或稱外伸腳手架),其斜桿與墻面的夾角一般不大于30°,并應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臺板、窗檐、線腳等處。墻內大橫桿兩端伸過門窗洞兩側應不少于25cm,挑梁的所有受力點都應綁雙扣,挑梁應設防護欄桿。
3) 移動式腳手架工作時應與建筑物綁牢,并將其滾動部分固定住。移動前,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應清除干凈,移動時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4) 懸吊式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懸吊系統應經設計。使用前,應進行兩倍設計荷重的靜負荷試驗。并對所有受力部分進行詳細的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 懸吊式腳手架嚴禁超負荷使用。在工作中,對其結構、掛鉤及鋼絲繩應指定專人每天進行檢查及維護。
③. 全部懸吊系統所用鋼材應為A3鋼的一級品。各種掛鉤應用套環扣緊。
④. 吊架的挑梁必須固定在建筑物的牢固部位上。
⑤. 升降用的卷揚機、滑輪以及鋼絲繩應根據施工荷重計算選用。卷揚機應用地錨固定,并備有雙重制動閘。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14。使用中,應防止繩索與構筑物的棱角摩擦。
⑥. 應滿鋪腳手板并設1.05m高的欄桿及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護立網。
⑦. 使用時腳手架應固定在構筑物的牢固部位上。
⑧. 腳手架的升降過程應緩慢、平穩。
⑨. 懸掛式鋼管吊架在搭設過程中,除立桿與橫桿的扣件必須牢固外,立桿的上下兩端還應加設一道保險扣件。立桿兩端伸出橫桿的長度不得少于20cm。
3.梯子
1)移動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時間內可完成的工作。梯子必須堅實可靠并應在使用前進行檢查。
2)梯子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擱置應穩固,與地面的夾角以60°為宜。梯腳應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頂端與構筑物應靠牢。在松軟的地面上使用時,應有防陷、防側傾的措施。
②. 上下梯子時應面部朝內,嚴禁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在梯子上工作應備工具袋。
③. 嚴禁兩人站在同一個梯子上工作,梯子的最高兩檔不得站人。
④. 梯子不得接長或墊高使用。如必須接長時,應用鐵卡子或繩索切實卡住或綁牢,并加設支撐。
⑤. 梯子不能穩固擱置時,應設專人扶持或用繩索將梯子下端與固定物綁牢,并做好防止落物打傷梯下人員的安全措施。嚴禁在懸掛式吊架上擱置梯子。
⑥.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專人監護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放在門前使用時,應有防止門被突然開啟的措施。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時,其上端應有掛鉤或用繩索綁牢。在轉動機械附近使用梯子時,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⑦. 梯子上有人時,嚴禁移動梯子。
⑧. 長度在4m以上的梯子,搬運應由兩人進行。在設備區及屋內應放倒平運。
⑨. 人字梯應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
⑩. 使用鋁合金升降梯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 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上下滑輪及控制爪是否靈活可靠,滑輪軸有無磨損。
b) 梯子升出后,升降拉繩必須牢固可靠綁扎在梯子下部。
c) 在帶電區作業,嚴禁使用鋁合金升降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