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工澆注包安全檢查表
說明
鑄工淬注包的包殼厚度應符合設計允許值,且應每年檢查一次淬包包殼的腐蝕情況。如超過設計的允許值或有裂紋應報廢。
在起吊澆包時,應與行車工密切配合,務必使澆包吊運平穩。嚴禁有漏包現象,以防發生燙傷事故。
1 設備檢查
1.1 澆包的轉動機構(蝸輪機構)必須自鎖可靠。
1.2 澆包與包體與吊包軸的吊鉤之間必須有彈簧保險卡銷。
1.3 澆包包殼必須有適當數量的排氣孔。
1.4 包殼與吊軸的連接必須采用鉚接或螺釘螺母連接。
1.5 吊軸每年必須作無損探傷檢查一次,發現裂紋應立即報廢。
1.6 大梁與大鉤之間必須采用磷接或螺釘螺母連接。
1.7 大梁、大鉤每年應檢查一次,如腐蝕情況超過設計允許范圍或發現裂紋,應予以報廢。
1.8 鐵水包的包襯厚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鐵水包容量 包襯厚度不小于
100~500kg 30~60mm
500~1000kg 60~80mm
1000~3000kg 80~100mm
3000~5000kg 100~120mm
1.9 鋼水包容量在3000kg以下時,包襯厚度與鐵水包同;3000~5000kg的鋼包必須用普通耐火磚砌筑,磚縫間隙不得大于1.6mm,且其厚度應不小于120mm。
1.10 陶塞桿上的耐火磚必須完好無缺陷。螺栓、螺母不準有滑絲現象。
1.11 滑板機構應運轉靈活,潤滑良好。
2 行為檢查
2.1 澆包在盛裝鐵(鋼)水之前必須干烘并預熱。
2.2 金屬溶液不準盛裝過滿,液面不準超過內壁全高的7/8。
3 作業環境
3.1 搪襯工作場地應保持濕潤、平整。
3.2 搪襯工作場地必須有人行通道,通道上不得堆放其它雜物。
3.3 鑄鋼澆包搪襯工作場地應有通風除塵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