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報條件:
1、工程已按規定實行招標投標(招投標項目)。
2、建筑業企業必須具有承建該工程的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
3、施工現場各類人員已經組織落實,項目安全管理機構已組成。其中項目經驗、項目安全員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與工程相適應,且持證上崗;現場施工人員已經公司安全教育,項目部和班組都有安全教育計劃。
4、施工現場有健全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總包和分包、企業和項目部、項目部和班組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6、有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
7、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設施已經落實,規模與工程相適應,并有維修保養制度。
8、有安全技術措施費計劃。
9、施工現場“三通一平”已完成,“五牌一圖”已設置,施工圍擋和施工現場出入口已按開發區規劃建設局《關于要求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美化市容環境的通知》(溫開建【2009】91號)文件要求落實到位。
10、現場文明施工有計劃,施工現場區域的臨舍、食堂、廁所等已建成或已計劃建設。
(二)申報材料
1、《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申報審查表》一式四份
2、《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書》一式五份
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
4、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工程造價確定書)、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5、勞務分包合同、勞務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工商營業執照 (原件復核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自行完成勞務作業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提供參與施工作業的勞動者名冊、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憑證等相關資料(原件復核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項目班組成員名單及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并提供崗位證書及三類人員考核證書(原件復核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現場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
9、總包與分包單位、企業與項目部、項目部與班組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或承包協議
10、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含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淘汰毛竹腳手架、鋼管扣件式物料提升機、木支撐模板),臨時設施原則上不同意搭設臨時活動板房二層以上(含二層)及圍墻的搭設方案
11、工程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工地安全施工措施費支出計劃
13、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前周邊安全防護措施公示情況、公眾意見及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蓋章,并附公示牌照片)
14、本地企業持專職安全員認證卡原件、外地企業持省廳級以上頒發的專職安全員證書原件或工程中標崗位人員押證單(建筑面積1萬㎡以下為1人、1萬㎡--3萬㎡以下為2人、3萬㎡以上需為3人以上)
以上5-13項資料裝訂成冊
(二)辦事流程:窗口收件-- 項目質安監督組審核、現場查勘 --站長審批--窗口發件
(三)辦事期限:3個工作日內
(四)辦理結果:發放《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申報審查表》
(五)收費標準:無收費
(六)審批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浙建建【1996】115號)、《溫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七)辦理地點:審批中心質監窗口 聯系電話:8699610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一) 申報條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
(二) 申報材料
1、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五份)
2、建設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
4、監理單位的工程監理報告
5、勘察單位的房屋工程勘察質量檢查報告
6、設計單位的工程設計質量檢查報告
7、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
8、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或屬于消防驗收備案范圍的備案證明
9、規劃部門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10、環保部門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11、建設工程檔案審核意見書
12、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3、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
14、電梯安全檢驗證明(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
15、施工許可證(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
16、施工承包合同及保修書(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
17、住宅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18、防雷系統技術檔案(設計核準書、驗收合格證、竣工檢測報告)
(二)辦事流程:窗口收件--窗口審核--站長審批--窗口發證
(三)辦事期限:3個工作日內
(四)辦理結果:簽發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正本3份,副本2份)
(五)收費標準:無收費
(六)審批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七)辦理地點:審批中心質監窗口 聯系電話:86996101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注冊
(一) 申報條件:
1、領取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前
2、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經審查合格
3、已確定施工、監理單位,有關技術人員符合要求
(二)申報材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除外,但需提供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施工中標通知書、監理中標通知書(招投標項目)
3、施工承包合同、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4、地質勘察報告和經圖審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原件)(可提供電子文檔)
5、《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書》各1份(原件)
6、施工組織設計、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原件)
7、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一式五份)(原件)
8、監理(建設)、施工單位現場管理技術人員登記表(原件)
9、建設工程監理備案登記表二份(原件)
以上資料注明為復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對后原件退回
(二)辦事流程:窗口收件--窗口審核--站長審批--窗口發證
(三)辦事期限:2個工作日內
(四)辦理結果:發放《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書》和《單位工程質量監督計劃交底書》
(五)收費標準:無收費
(六)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七)辦理地點:辦事大廳質監窗口 聯系電話:8699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