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確定的“四不兩直”(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層、直奔現場)安全檢查方式,是安全生產檢查經驗的總結,是安全監管機制的創新,對于加強和改進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為把“四不兩直”制度化、常態化,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都應把“四不兩直”當成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方式,做到提高認識,自覺運用。
二、堅持定期組織開展“四不兩直”檢查。安全監管監察系統每月至少一次,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至少每季度一次,各級政府至少每半年一次。
三、“四不兩直”檢查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情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健全安全生產制度情況,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安全基礎工作情況,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等。
四、“四不兩直”暗查暗訪應有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攜帶執法證件參與實施。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家和新聞媒體記者參加。
五、堅持“零容忍、嚴執法”。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責成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可能引發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業停建。對發現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要按照“四個一律”要求,依法依規嚴厲處罰。
六、建立“四不兩直”隱患排查臺帳。每次檢查,都要認真填寫檢查情況表,詳細記錄檢查時間、被檢查單位的名稱、檢查人員、發現的隱患問題、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檢查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被檢查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對因檢查發現的隱患整改不到位而引發事故的,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不僅要嚴肅追究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而且要倒查檢查人員的責任。
七、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檢查情況,提出整改要求,并通報有關政府和部門,跟蹤督辦。需要曝光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向社會曝光,引起各方關注,接受群眾監督。
八、“四不兩直”檢查時要規范執法言行,樹立良好形象,按規定配戴防護裝備,避免不安全行為,并做好檢查的文字、圖片、錄像等資料記錄。進入危險作業地點、環節檢查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制度、規定。
九、“四不兩直”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工作紀律,維護被檢查單位的正常工作或生產經營秩序。
十、“四不兩直”組織單位做好綜合協調和服務保障工作。及時編發簡報???,反映情況,交流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