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氣企業、相關單位:
夏季是燃氣事故的多發季節,為認真貫徹落實《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及省、市夏季預防火災事故、汛期安全生產等有關工作部署,切實有效地保證燃氣企業依法經營,創建安全、和諧的燃氣行業,為全縣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的生活創造良好的環境,確保燃氣行業安全供氣和供氣安全,縣住建局決定對全市的燃氣企業夏季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縣所有燃氣經營企業及換氣門點、城區燃氣管網、門站、儲配站、燃氣用戶等。
二、檢查的方式、方法及重點
本次檢查采取燃氣企業自查、縣住建局組織專班重點檢查的方式進行。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的方法進行;檢查重點是縣天然氣公司、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點等設施安全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燃氣設施安全運行情況。
三、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燃氣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防火防爆責任制、高溫防暑與防汛措施的完善、落實情況及燃氣企業、站點經營許可、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燃氣企業設備設施運行可靠性、主要設備附件、消防器材、避雷設施的周期檢驗情況及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巡檢情況;
(二)燃氣企業各站點和輸配管網各項設備設施運行、維護、巡檢情況及主要設備安全附件、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計量器具、避雷設施、消防器材、噴淋降溫裝置、報警裝置等的定期檢驗和完好情況;
(三)燃氣企業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及搶險搶修機構、設備、設施配備情況;
(四)燃氣企業為用戶更換報廢、不合格液化石油氣鋼瓶及送檢鋼瓶統計匯總情況;
(五)人員值班、巡檢巡線和搶修搶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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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查時間及安排
此次檢查從2011年6月15日開始至7月15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6月15日到6月25日)為自檢自查階段。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要求,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存在的安全隱患認真進行自檢自查,并并認真撰寫自查報告,做好整改記錄。做好整改工作。
第二階段(6月26日到7月26日)為檢查整改階段。縣住建局對本縣行政區域內的燃氣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和整改措施,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階段(6月27日到7月15日)為整改驗收階段。縣住建局對在第二階段檢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并對隱患嚴重、整改不力的燃氣企業將通報批評,并責令停業整改或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
五、幾點要求
1、各燃氣經營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次安全檢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小組,制定檢查方案,認真組織落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結合日常工作和企業實際,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切實把夏季燃氣安全生產工作抓緊抓好。檢查中要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對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出整改計劃。
2、各經營負責人作為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加強對本次安全檢查工作的領導。正確處理好安全生產與企業效益的關系,加大安全生產的投入。各經營部門要認真執行操作規程,落實各項規章制度,開展有針對性的夏季防火防爆和雨季防雷防汛工作,重點部位要嚴格監控。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上報制度,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預案,對各種突發情況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做到及早發現、及早解決,切實落實搶險預案的各項救援措施。
3、三是加大宣傳,確保燃氣安全供應。要深入社區、用戶,加大夏季燃氣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用戶安全使用的意識,指導用戶安全使用燃氣,及時發現用戶影響安全的違規行為和私拉亂接行為并及時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單位或個人要按規定采取相應措施以確保安全用氣。同時,要積極爭取全社會都來重視、關注、支持燃氣安全生產工作,共同維護燃氣設施安全,確保燃氣安全。對拒不糾正的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供應。
4、從6月26日起,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集中檢查及隨時抽查工作,對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及時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5、各經營部門要將本次安全檢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17日前報縣住建局安全監察股。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