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務段對轄區車站或營業線接軌的新線提前介入安全管理(分界區由集團公司運輸處審核接軌方案時指定)。
二、管理職責
1.每個車務段要選配2名專職人員,從新線與營業線接軌之日起,全面介入對新線行車作業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
2.督導施工單位貫徹執行鐵道部、集團公司有關新線行車組織及行車安全的規章制度、辦法。
3.組織與施工單位簽訂接軌后運輸安全協議,檢查新線運輸安全協議落實情況。
4.審核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線行車作業辦法及相應的檢查考核制度。
5.督促施工單位細化新線作業安全控制措施和組織全體行車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考試。
6.監督檢查新線內現場行車作業人員對規章制度、作業辦法和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安全隱患及時制止糾偏,提出考核意見,并做好檢查記錄。同時按月形成書面報告報集團公司運輸處、建管處、安監室。
三、重點檢查內容
1.根據新線機車車輛、工程列車、自輪運轉設備出入接軌站或營業線情況,以及在新線內(工程線、工程基地)作業動態,每周至少深入新線2次(新線無機車車輛、工程車輛、自輪運轉設備除外)。
2.檢查新線對行車職工培訓的師資力量及培訓計劃、內容、時間的制定、實施情況。
3.檢查新線調度、值班員、調車、扳道等行車作業人員考試合格和持證上崗情況;檢查駐站聯絡員持證上崗及防護制度執行情況。
4.檢查新線行車組織辦法、固定行車設備檢維修制度及安全措施的制定情況。
5.檢查新線《安全運輸協議》落實情況及主要行車工種作業人員作業流程、作業標準執行情況。
6.檢查新線停留機車車輛、工程車、自輪運轉設備防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