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險場所內設施的檢查,是指對具有爆炸危險性的場所,檢查其電氣設備、供暖和通風空調系統等設施在布置或選材上是否采取防爆措施,限制易燃易爆物質在空氣中的含量、消除或控制電氣設備產生火花、電弧或高溫的可能性,降低爆炸發生的概率和危害。
一、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
在爆炸危險場所內,通常對電氣設備采取隔離法、限制正常的工作溫度、采用隔爆外殼、本質安全電路和超前切斷電源等措施,消除或控制電氣設備產生火花、電弧或高溫的可能性,使其與易燃易爆隔離并在低于引燃溫度下運行。防火檢查中,通過對導線材料和允許載流量、線路的敷設和聯接、電氣設備的選型和帶電部件的接地等進行檢查,核實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防爆是否滿足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一)檢查內容
1.導線材質
爆炸危險環境的配線工程,因為鋁線機械強度差、容易折斷,需要進行過渡聯接而加大接線盒,同時在聯接技術上難于控制并保證質量,所以不得選用鋁質的,而選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銅芯導線或電纜的截面在1區為2.5mm2以上,2區為1.5mm2以上。
2.導線允許載流量
為避免過載、防止短路把電線燒壞或過熱形成火源,絕緣電線和電纜的允許載流量不得小于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的1.25倍和自動開關長延時過流脫口器整定電流的1.25倍。
3.線路的敷設方式
主要檢查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是否與爆炸環境中氣體、蒸汽的密度相適應。檢查要求為:
(1)當爆炸環境中氣體、蒸汽的密度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敷設在高處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設時選用電纜橋架;電纜溝敷設時溝內填充沙并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當爆炸環境中氣體、蒸汽的密度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敷設在較低處或用電纜溝敷設。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鋼管或電纜,在穿過不同區域之間墻或樓板處的孔洞時,采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汽沿溝道、電纜管道流動。
4.線路的聯接
電氣線路之間原則上不能直接聯接。如必須實行聯接或封端時,檢查是否采用壓接、熔焊或釬焊,并保證接觸良好防止局部過熱。線路與電氣設備的聯接,特別是銅鋁線相接時,采用適當的過渡接頭。
5.電氣設備的選型和安裝
防爆電氣設備類別中,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I類和Ⅱ類兩種類別;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等四種類別。具體分類及選型原則見《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第二篇第九章的相關內容。主要檢查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是否與爆炸危險區域適應;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是否與爆炸危險環境物質的危險性適應;電氣設備的選型是否與環境條件適應、是否符合整體防爆的原則。同時,還需結合消防設計文件現場查驗各類型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標志的銘牌和防爆標識;測量防爆電氣設備、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外殼表面的最高溫度。
6.帶電部件的接地
許多電氣設備在一般情況下可以不接地,但為了防止帶電部件發生接地產生火花或危險溫度而形成引爆源,所以在爆炸危險場所內仍需要接地。主要包括以下設備:
(1)在導線不良的地面處,交流額定電壓380V以下和直流額定電壓440V以下的電氣設備正常時不帶電的金屬外殼。
(2)在干燥環境,交流額定電壓為127V以下,直流電壓為110V以下的電氣設備正常時不帶電的金屬外殼。
(3)安裝在已接地的金屬結構上的電氣設備;敷設鎧裝電纜的金屬構架。
檢查時還需注意,接地干線宜設置在爆炸危險區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兩處與接地體相連。
(二)檢查方法
通過查閱消防設計文件、電氣設備材料清單、隱蔽工程施工記錄、按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規定提交的有關設備的調整、試驗記錄及相關資料,了解環境可能出現爆炸的危險介質、爆炸危險區域范圍,電氣裝置的組成等基本數據后,對照檢查內容逐項開展現場檢查,并核實向產品質量證明文件與消防設計文件的一致性。
二、爆炸危險場所的供暖系統
防火檢查中,通過查閱消防設計文件、供暖系統設備清單、供暖系統隔熱、絕熱材料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了解建筑使用性質、是否有易燃易爆場所或部位后,對供暖方式、管道敷設、管道和設備絕熱材料的燃燒性能開展現場檢查,并實地測量散熱器表面溫度,核實易燃易爆場所供暖系統的設置是否滿足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主要檢查內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