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檔案檢查要點
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臺賬;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文件;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的相關材料;履行建設項目“三同時”手續(xù)的證明材料;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證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證明文件;氣象部門出具的避雷檢測證明;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證明;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情況;生產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相關證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二、現場企業(yè)檢查要點
1、每個礦井至少應有兩個獨立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間距不得小于30m。
1.1、每個生產水平(中段),都必須至少有兩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2、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運行正常的提升設備和梯子間。
3、行人的水平運輸巷道應設人行道,其有效凈高不得小于1.9m。
4、豎井施工時,必須設懸掛式金屬安全梯。安全梯的電動絞車能力不得小于5t。并應設有手動絞車,以備斷電時
提升井下人員。當懸吊安全梯采用具備電動和手動兩種性能的安全絞車時,可不設手動絞車。
5、井筒內每個作業(yè)地點,都應設有獨立的聲、光信號系統(tǒng)和通訊裝置通達井口。掘進與砌壁平行作業(yè)時,從吊盤和掘進工作面發(fā)出的信號,應有明顯區(qū)別,并指定專人負責。
必須設井口信號工,整個信號系統(tǒng),應由井口信號工與卷揚機房和井簡工作面聯(lián)系。
6、每個采區(qū)(盤區(qū)、礦塊),均應有兩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連接通上、下項道。安全出口的支護必須堅固,并設有梯子。
7、采用電機車運輸的礦井,由井底車場或平硐口到作業(yè)地點所經平巷長度超過1500m時,應設專用人車運送人員。
8、專用人車應有金屬頂棚,從頂棚到車廂和車架應作好電氣連接,確保通過鋼軌接地。
9、垂直深度超過50m的豎井用作人員出入口時,應采用罐籠或電梯升降人員。
10、乘罐人員應在距井筒5m以外候罐,必須嚴格遵守乘罐制度,聽從信號工指揮。
11、提升機司機應弄清信號用途,方可開車。
12、向井下供電的斷路器和井下中央變配電所各回路斷路器,禁止安設自動重合閘裝置。
13、井下主要排水設備,至少應由同類型的三臺泵組成。
其中任一臺的排水能力,必須在20h內排出一晝夜的正常涌水量;兩臺同時工作時,能在20h內排出一晝夜的最大涌水
量。井筒內應裝設兩條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條工作,一條備用。
14、最大涌水量超過正常涌水量一倍以上的礦井,除備用水泵外,其余水泵應能在20h內排出一晝夜最大涌水量。
15、用木材支護的豎井、斜井及其井架和井口房、主要運輸巷道、井底車場硐室,應設置消防水管。生產供水管兼作,肖防水管時,應每隔50-100m設支管和供水接頭。
16、木材場、有自燃發(fā)火危險的排土堆、爐渣場,應布置在距離進風口常年最小頻率風向上風側80m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