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項常規性工作,同時也是企業抓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徑之一,安全檢查工作抓得早、抓得好,企業安全工作就能得到有效保障,否則,就可能使安全事故重蹈覆轍。因此,筆者認為,企業在抓好安全檢查過程中要謹防三個“重與輕”的問題。
首先是安全檢查要防止重“簡查”、輕“檢查”。企業生產現場、設備狀態、人員思想等等,在進行一段時期運行過程后都應當進行全面細致地檢查,在檢查過程中,你是避重就輕的“簡查”,還是認真細致地檢查,這還是要取決檢查者的工作態度問題。比如:上級安全檢查組到基層來檢查,不是坐在辦公室里聽匯報、看資料,就是乘著車子轉、隔著玻璃看,最后使“檢查”變成了“簡查”。一貫工作敷衍塞責、辦事馬馬虎虎的人,在安全檢查時,總是走馬觀花式的“簡查”,其目的就是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而那些平時工作兢兢業業、工作一絲不茍的人,在安全檢查時,總是既用眼去看、又用耳去聽、還用腦去想。總之,對生產現場的任何蛛絲馬跡都不放過,試想,這樣的檢查安全隱患還有其藏身之地嗎?
其次是重“隱患”、輕“明患”。說到安全隱患,我們大多把眼睛盯在了設備潛在的隱患上,而對身邊的“明患”總有習以為常之感覺。比如:遇到生產突發事件需要員工趕緊搶修搶險時,我們有些員工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是進入高空作業時不系安全帶等習慣性違章時有所見。然而,每次遇到這樣的“明患”時,我們的安全監督員,包括有些管理干部總是視而不見,顧此失彼。長此以往,不出安全事故是偶然,出安全事故才成必然。從某種程度上講,“隱患”好除,“明患”難說。“明患”背后隱藏的是人情和面子,這就需要我們在處理過程中敢于“亮劍”、敢于動真格、立規矩,加大考核和處罰力度,其目的就是要讓那些習慣制造和忽視“明患”的人不敢違章、不敢“下不為例”。
此外是重“整改”、輕“真改”。企業每個階段開展安全大檢查都有一系列需要整改的項目,雖然有些單位在檢查過程中能夠做到認真細致,并且把需要整改的項目也一一列出來了,但往往能夠“真改”的項目卻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還是抱有僥幸心理,總以為有些整改可以放一放,同時,有的整改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所以“只改表面,不改內在”的現象就屢見不鮮了。如果說整改是一種形勢上的需要,是安全檢查后的落實,那么“真改”才是不打折扣的落實,是杜絕安全隱患的真正“守護神”。 抓而不緊等于沒抓,抓而不實等于白抓。落實安全檢查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更是一個責任擔當的過程,抓安全檢查“真改”要善始善終,全方位、多角度,要有不怕花費“真金白銀”,不怕千辛萬苦的務實精神,這樣我們的安全工作才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