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們在一次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中,對兩家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這兩家被停產停業整頓的企業,一家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件全部于兩個月前過期,所有安全檔案都停止在2008年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標準化企業驗收后,安全生產現場明顯不符合標準;另一家企業的生產現場也不符合標準,并能清楚的看出已經違規生產了很長時間。經過調查,這兩家企業的安全主管單位平均每月到企業檢查一次,并下達了執法文書,卻沒有一份文書指出這些問題并責令整改,歷次安全檢查沒有達到消除安全隱患、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的目的。我們感到,提高安全生產檢查的質量和效果,避免類似現象發生,建立和完善上級安監部門對下級安監部門安全檢查的“檢查機制”至關重要。
一、要高度重視對安全檢查的“檢查”
近年來,國內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一條條鮮活的生命瞬間逝去,讓人扼腕嘆息。這些事故損失之重,影響之大,頻率之高,問責之厲,都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痛定思痛,對以上事故進行分析,絕大多數都是由于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造成的。而安全檢查作為安全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消除隱患、杜絕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安全檢查人員的責任心強不強,頻次夠不夠,方式合適不合適,檢查質量高不高,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否規范,都能直接影響安全生產檢查的效果。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五條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沒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因此,強化對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安全檢查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形成監督檢查工作機制,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將安全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動態考核和年終考核,是確保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取得明顯效果的重要途徑,必須高度重視,抓實抓好。
二、要規范對安全檢查的“檢查”內容
一查安監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檢查工作開展的好不好,安監人員的責任心尤為重要。當前,部分安監人員對工作存有畏難情緒和應付的心理,業務不夠熟練,執法流程不明確,檢查的時候到企業轉一轉,蜻蜓點水看一下,檢查不深入不全面,僅僅是走走過場。下達執法文書的時候,只把一些容易整改的項目寫在文書里,對整改難度大、企業老板不愿意投資的事項只進行口頭告知,甚至不告知,怕寫在文書里走程序麻煩,影響了安全檢查的質量效果。因此,在對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安全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要把安監人員的責任意識作為檢查重點,重點查看其履職情況,安全檢查
二查安全檢查頻次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產工作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安全檢查工作要形成分級監管、突出重點的有效模式,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確定檢查的頻次,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要把對下屬企業安全檢查次數是否符合要求作為檢查督查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分級要求和和對應的檢查次數,通過統計查看執法文書的方式,對照檢查安全管理部門的對每一家下屬企業檢查頻次。
三查安全檢查過程是否規范。安全檢查工作要想查的深、找的準,就要對檢查前和檢查過程進行規范。檢查督查下一級安全管理部門安全檢查過程是否規范時,要包涵檢查前的準備工作、檢查所采取的方式和檢查后執法文書下達情況。一是要通過詢問安監人員查看他們檢查前的都做哪些準備工作,是否在了解企業的實際情況,是否熟練掌握了相應的安全生產標準,是否對企業的生產工藝、檢查重點做到心中有數。二是要通過詢問企業查看他們是否按照“聽、查、看、問、講”的工作方式開展檢查,即是否聽企業安全情況介紹,查企業安全檔案??雌髽I生產現場,問職工各種規章制度,講明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進行專項檢查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檢查方式進行調整。三是要查看檢查結束后是否下達了相應的執法文書,對存在的各類隱患限期責令整改,是否及時做好復查。
四查安全檢查是否嚴格。依法行政是確保安全檢查效果的基礎。根據規定,在現場檢查時,必須有兩名以上安全監督員,出示有效證件,表明身份和工作目的,結束后填寫《現場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指出,需要限期整改的,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如情況危急,可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采取強制措施,填寫《強制措施決定書》。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法行為,按照《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因此,對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安全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要重點檢查各種執法文書的填寫情況,看各項內容填寫是否規范,法律法規依據是否合適,處罰尺度是否得當。
五查安全檢查是否有效。安全檢查工作有沒有實效,就是看檢查時發現的各種隱患整改情況,以及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有沒有提升。在對下一級安全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工作進行檢查督查時,要重點查看兩部分內容,一是查看歷次執法文書中指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是否按照《滕州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規定,落實“六項制度”,做到隱患整改責任、經費、措施、時間“四落實”,確保事故隱患及時消除。二是深入企業現場查看是否存在歷次檢查沒有指出安全隱患,并通過查看企業資料、詢問職工和現場查看的方式,弄清該隱患存在的時間,并作為歷次安全檢查工作是否有效的憑證。
三、要適時組織對安全檢查的“檢查”
一是經常性督查。將對安全檢查工作的檢查督查工作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在日常安全監管工作中隨機查看下一級安全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工作開展情況。二是專項督查。對上級部門安排部署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重點敏感時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進行督查,重點查看下級安全管理部門活動開展情況。三是綜合性督查。每年對下一級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進行督查檢查兩次,詳細查看一個階段各級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價。四是調研性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蹲點和跑面相結合、個別走訪和集中座談相結合等督查檢查方式,查找各單位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有積極意義的要推廣。四是特殊情況下的督查。對群眾舉報執法檢查不規范、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以及迎接上級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的單位,組織專人對該單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進行檢查督查,逐一檢查單位和個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要強化安全檢查的責任追究
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對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存在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單位或個人,由其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行政監察機關進行責任追究(所屬內設機構和其他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由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追究)。對檢查督查發現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情節較輕、危害較小的,責令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限期改正,并對相關行政執法人員予以批評教育或者離崗培訓,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情節較重、危害較大的,責令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對相關行政執法人員予以調離執法崗位或者暫扣行政執法證件,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