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執行“交規”,禁止酒后駕車。
2、出車可按“例保”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不得“帶病”出車。
3、車輛行駛中注意觀察各儀表、指示器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車輛下坡嚴禁熄火空檔滑行,禁止人貨混裝。
4、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駕駛室內不得搭乘閑雜人員。
5、嚴禁車輛超載、超寬、超長、超高,貨物捆綁牢固可靠。駕駛室內備有滅火機,冬季要有防凍、防滑措施。
6、運載易燃、易爆、有毒、強腐等危險品時,必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否則不得裝運。
7、不得超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