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是指隱藏的禍患,即隱藏不露、潛伏的危險性大的事情或災害。
事故隱患,是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歸納為21大類: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蝕、觸電、墜落、機械傷害、煤與瓦斯突出、公路設施傷害、公路車輛傷害、鐵路設施傷害、鐵路車輛傷害、水上運輸傷害、港口碼頭傷害、空中運輸傷害、航空港傷害、其他類隱患等。
在企業安全生產檢查中,要注意檢查以下較普遍存在的事故隱患: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主要有11類,也是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中人的主要直接原因。
1、忽視安全,忽視警告,操作錯誤。
2、人為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擾和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9、忽視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確使用。
10、不安全裝束。
11、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接觸和處理錯誤等。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
主要有4類,也是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產(施工)場地作業環境不良。
三、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類,也是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缺陷。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夠。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者不健全。
6、沒有事故防范和應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經費不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