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系統執行機關對“說理式”執法模式的認知程度不盡相同,有人認為,“說理式執法”僅用于已確定立案查處的安全生產案件,將“說理式執法”狹義理解為“說理式處罰”。筆者以為這種做法失之偏頗,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也應是“說理式”執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安監部門的職責界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許可以及行政處罰三大類,而監督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中最普遍、最常用。另一方面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面廣量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識參差不一,單靠安監部門的職權去壓制,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甚至還會帶來負面影響。這樣就需要在監督檢查過程中運用“說理式”, 通過說理,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知識,使行政相對人知理、明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按法律規定辦事,積極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一、采取“說理式”監督檢查的重要作用
一是使行政相對人更加信服。安監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由于一些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追求經濟效益、輕視生產安全,不愿配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認為安監部門是吹毛求疵,夸大其詞。解決這一問題,“說理式”執法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把行政指導、教育規范和查處相結合,剛柔并濟,彌補行政手段的不足。通過向行政相對人說清執法依據、理由,盡可能地說服行政相對人,從而減少行政相對人的抵觸情緒,增進安監部門與行政相對人的良好合作,使其明白“安全生產也是效益”的道理,自覺地接受并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為其設定的義務,使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使行政處罰更加有力。實施監督檢查行為,有時是為了了解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有時是行政處罰中的一個步驟;將說理貫穿于監督檢查的過程,實際上是為做出行政決定打下堅實的基礎。行政機關應當采取合法的手段和依照法定的程序,客觀、全面收集證據。具體來講,在現場檢查時,向行政相對人說明來由,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限期未改正或當場發現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讓相對人參與到監督檢查的過程中去,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發表意見,可以有效降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發生。
三是使安監隊伍自身更加過硬。推行“說理式”監督檢查,對于加強安監隊伍自身建設是一個新的突破,是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的有效途徑。有助于提高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能力,有助于培養執法人員的證據適用和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法律文書制作能力,有助于強化執法人員的責任心和作風建設,摒棄“生、冷、硬、橫”的執法行為,接受社會監督,對未按要求進行說理而侵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安監人員嚴格追究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從而樹立法律的權威和安監部門文明公正的形象。
二、運用“說理式”監督檢查的重要環節
一是隱患要查的準。監督檢查的目的是要發現問題,整改隱患,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如果不能幫助企業準確找出問題癥結并采取有效方法切實加以解決,就是 “庸醫看病”,容易引起企業反感。因此,監督檢查切忌“蜻蜓點水”,檢查前必須對企業的生產工藝、檢查重點做到心中有數,檢查時要確保判斷安全隱患的準確性,提出整改措施的科學性,從而增強安全檢查的權威性。另外, 要堅決避免把檢查當作目的,為檢查而“檢查”,要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既不夸大成績,也不掩蓋問題,使被檢查企業能夠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二是道理要說的清。要本著“執法也是服務”的理念,改變行政機關管理者的“官”念,樹立平等的理念,通過監督檢查,不失時機地采取因勢利導,循循善誘引導說服被監督者。檢查時,說清楚檢查目的、內容以及所依據的法律文件。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分析產生的原因,并結合工作中發生或存在的一些典型案例,理論聯系實際,來加強被監督者的認識,增強被監督者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落實問題和隱患的整改。檢查結束后,要充分征詢被檢查單位對執法人員行為規范的意見和建議,可事后向本級或上級行政機關報告。
三是程序要過的細。監督檢查必須嚴格遵守程序法規定的步驟、順序、時限和方式等程序性的要求,程序的忽略,往往會帶來后期的行政復議或訴訟。在監督檢查中引入“說理”,并不是說對檢查結果進行口頭告知。行政相對人對法律的接受和處理結果的認同常常是通過對執法程序的過程感受來體現的,因此要在規范程序的同時進行告知、說理, 讓行政相對人自始至終得到公平、公正對待。同時將說理制度吸納監督檢查程序中去,使之成為安監人員的程序性義務和職責,以獲得行政相對人的同意和接受。
三、提高“說理式”監督檢查的重要途徑
一要有善于檢查的底氣。安全生產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政策性比較強的工作,目前安監人員的知識、能力、手段等諸多因素仍然缺乏,同時隨著科技的進步,企業生產技術逐步走向多樣化、專業化、科學化,工藝流程逐漸復雜。雖然近年來實行了“專家查隱患、部門抓監管”的制度,但并不意味著每次檢查或復查都要組織專家參加,安全監管人員要加強專業知識和法律業務知識的學習,掌握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提高履職能力,以專家的標準鉆研業務,注重在實踐中學習、在學習中提高,全面掌握新知識、新技術,努力實現專家監管、專家執法。
二要有敢于擔責的勇氣。要克服自危心理,把監督檢查作為對自身業務素質最好的檢驗,嚴格履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權職責,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要有敢于糾正的負責精神,不護短、不怕得罪人,及時指出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遇到緊急情況,不驚慌失措,自亂陣腳,保持清醒頭腦,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直接化解矛盾。同時要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安監總局24號令)10種不承擔責任的情形,保護好自己,履行好職責。
三要有樂于溝通的脾氣。安監人員肩負著監督檢查、普法說理的重任,是否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將直接影響到能否順利開展工作。尤其是在企業對監督檢查工作存在抵觸情緒時,要大方得體、游刃有余而又不傷和氣的處理好矛盾。如果出言不慎、出言不遜,就不可能獲得監管對象的理解、支持,更不會得到合作、配合,很難把工作做到位。因此,必須要掌握一些溝通技巧,調整好心態,不急不燥,通過換位思考,避免對立關系,營造和諧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