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
(1)常規檢查: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員作為檢查工作的主體,到作業場所的現場,通過感觀或輔助一定的簡單工具、儀表等,對作業人員的行為、作業場所的環境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等進行的定性檢查。
(2)安全檢查表法:安全檢查表(SCL)是事先把系統加以剖析,列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確定檢查項目,并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這種表就叫做安全檢查表。安全檢查表應列舉需查明的所有可能會導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個檢查表均需注明檢查時間、檢查者、直接負責人等,以便分清責任。安全檢查表的設計應做到系統、全面,檢查項目應明確。
編制安全檢查表的主要依據:
①有關標準、規程、規范及規定。
②國內外事故案例及本單位在安全管理及生產中的有關經驗。
③通過系統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都是安全檢查表的內容。
④新知識、新成果、新方法、新技術、新法規和標準。
我國許多行業都編制并實施了適合行業特點的安全檢查標準,如建筑、火電、機械、煤炭等行業都制定了適用于本行業的安全檢查表。企業在實施安全檢查工作時,根據行業頒布的安全檢查標準,可以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檢查表。
(3)儀器檢查法:
用于獲得機器、設備內部的缺陷及作業環境條件的真實信息或定量數據,以便發現不安全隱患,為后續整改提供信息。因此,必要時需要實施儀器檢查。由于被檢查的對象不同,檢查所用的儀器和手段也不同。
2.工作程序
(1)安全檢查準備:
a.確定檢查對象、目的、任務;
b.查閱、掌握有關法規、標準、規程的要求;
c.了解檢查對象的工藝流程、生產情況、危險因素;
d.制定檢查計劃,安排檢查內容、方法、步驟;
e.編寫安全檢查表或檢查提綱;
f.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具、儀器、記錄表格或記錄本;
g.挑選和訓練檢查人員,并進行必要的分工等。
(2)實施安全檢查:
a.訪談;
b.查閱文件和記錄;
c.現場觀察;
d.儀器測量。
(3)通過分析作出判斷:依據獲得的信息和數據,進行分析,作出判斷,找出主要問題,即物、人、環境、管理幾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時可以通過儀器進行檢驗。
(4)作出處理決定:針對存在的問題,確定需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5)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對復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證,以實現安全檢查工作的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