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電作業培訓
帶電作業是一個技術性較強、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較高的特殊工種。因此,凡開展帶電作業的單位,對作業人員必須堅持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允許參加批準項目的作業。
1、帶電作業新人員的培訓
所謂帶電作業新人員,系指由線路工改為帶電作業工或從技工學校新分配的人員,而不是指未轉正的學徒工。對新參加帶電作業人員,要指派帶電作業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技工向他們逐條講解《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帶電作業部分、《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并組織他們學習電工基礎和帶電作業基本知識,絕緣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構造、規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圍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后,還需經過模擬實際操作訓練(運行設備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發給合格證),參加經批準的帶電作業項目操作。
2、帶電作業人員的日常培訓
帶電作業的日常培訓,每月應不少于4小時。學習內容包括:帶電作業基本知識和規程制度;實際操作練習;技術問答和考問講解;復雜項目作業前的技術交底以及事故實例學習等。
3、工作負責人(包括監護人,下同)的培訓
工作負責人是帶電作業現場操作的組織者,安全措施的實施者,責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帶電作業的培訓外,還需進行工作負責人的專門培訓。培訓內容為:工作負責人的組織能力;處理作業中的意外情況的應變能力和理論知識,以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4、帶電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規程考試和基本知識的考試)。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試前一周,應通知被考人。考試成績應登記在帶電作業合格證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應在半個月內補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證,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直到考試合格為止。
二、帶電作業人員的管理
1.帶電作業是在不停電的設備上進行的特殊作業,要求作業人員具有一定的技術水平和專業知識,因此,人員的配備應從電力技校、中專畢業生或三級及以上的線路工中選擇,學徒工不允許參加帶電作業。
2.帶電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應征求本單位帶電作業負責人意見,并經總工程師批準。
3.帶電作業人員脫離帶電作業三個月以上者,應重新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帶電作業部分考試,并履行批準手續。
4.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簽發人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條件和程序審批。
三、帶電作業工具管理
1、帶電作業所需工具、材料,由車間專、兼職人員編制清冊,每年申請一次,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提請物資供應部門按技術要求和計劃采購。
對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資供應部門同意后,可派熟悉帶電作業的人員外出負責購置。
2、外購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進行驗收試驗或出廠試驗,在取得合格證后才允許投入現場使用。
3、帶電作業工具的預防性試驗(包括電氣和機械試驗)結果和有效日期應填入試驗卡片,加蓋合格章后才能繼續使用。電氣試驗:預防性試驗每年一次,檢查性試驗每年一次,兩次試驗間隔半年。機械試驗:絕緣工具每年一次,金屬工具兩年一次。
4、帶電作業絕緣工具試驗不合格者,應找出原因,進行處理,再經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必須淘汰。
5、帶電作業工具應有永久性編號,在一個基層單位范圍內,不允許出現相同的編號。
6、帶電作業工具用畢入庫前,工具保管員應進行外觀檢查和驗收,發現缺陷,應及時處理并試驗合格,否則不能繼續使用。
7、帶電作業工具的保管、運輸、使用等其他方面規定均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8、已淘汰的工具,應有“×”明顯標志,并清出工具房。
9、為保證帶電作業工具處于良好狀態,帶電班應配備帶電作業用工具庫房和專用帶電作業工具(程)車。
帶電作業用工具庫房應符合DL/T974-2005《帶電作業用工具庫房》的要求。每間庫房內分別安裝2個溫度傳感器和2個濕度傳感器,庫房內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60%;硬質絕緣工具、軟質絕緣工具、檢測工具、屏蔽用具的存放區,溫度宜控制在5~40℃;配電帶電作業用絕緣遮蔽用具、絕緣防護用具的存放區的溫度宜控制在10~21℃之間;金屬工具的存放不做溫度要求。為比較室內外溫差,整套庫房的控制系統在室外安裝一個溫度傳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