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設備在使用一定時間后,會因物料的腐蝕性和膨脹性而使設備出現裂紋、變形或焊縫、受壓元件、安全附件等出現泄漏現象,如果不及時檢查修復,就有可能發生著火或爆炸事故。所以,對易燃易爆設備要定期進行檢修,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一)設備檢修的分類及內容
設備檢修的目的主要是恢復功能部分和防火防爆部分的作用,保證安全生產。設備檢修按每次檢修的多少和時間的長短,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
1.小修,是指只對設備的外觀表面進行的檢修。一般設備的小修一年進行一次。檢修的內容主要包括:設備的外表面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過熱等現象,防腐層、保溫層及設備的銘牌是否完好,設備的焊縫、連接管、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緊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礎有無下沉、傾斜等異常現象和設備的各種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等。
2.中修,是指設備的中、外部檢修。中修一般三年進行一次,但對使用期已達15年的設備應每隔2年中修一次,對使用期超過20年的設備每隔一年中修一次。中修的內容除外部檢修的全部內容外,還應對設備的外表面、開孔接管處有無介質腐蝕或沖刷磨損等現象和對設備的所有焊縫、封頭過渡區和其他應力集中的部位有無斷裂或裂紋等進行檢查。對有懷疑的部位應采用10倍放大鏡檢查或采用磁粉、著色進行表面探傷。如發現設備表面有裂紋時,還應采用超聲波或X光射線進一步抽查焊縫的20%。如未發現有裂紋,對制造時只作局部無損探傷檢驗的設備,仍應進一步作<20%但>10%的數量抽檢。
設備的內壁如由于溫度、壓力、介質腐蝕作用,有可能引起金屑材料的金相組織或連續性破壞時(如脫碳、應力腐蝕,晶體腐蝕、疲勞裂紋等),還應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面硬度測定,并做出檢驗報告。
在對設備的簡體、封頭等通過上述檢驗后,如發現設備的內外壁表面有腐蝕現象時,應對懷疑部位進行多處壁厚測量。當測量的壁厚小于最小允許壁厚時,應重新進行強度核算,并提出可否繼續使用的建議和許用最高壓力。
3.大修,是指對設備的內外進行全面的檢修。大修應由技術總負責人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大修的周期至少6年進行一次。大修的內容,除進行中修的全部內容外,還應對設備的主要焊縫(或殼體)進行無損探傷抽查。抽查長度為設備(或殼體面積)焊縫總長的20%。
易燃易爆設備在檢修合格后,應嚴格進行水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還應進行惰性氣體置換或抽真空處理。
(二)設備的檢修方法
易燃易爆設備的檢修方法,通常采取拆卸法、隔離法和浸水法幾種:
1.拆卸法。就是把要檢修的部件拆卸下來,搬移到非生產區或禁火區之外的地點進行檢修。此種方法的優點,一是可以減少在禁火區內檢修時采取的一些復雜的防火安全措施:二是可以維持連續生產,減少停工待產的時間;三是便于施工和檢修人員操作。
2.隔離法。就是將要檢修的生產工段或設備和與其相聯系的工段、設備,以及檢修的容器與管線之間,采取嚴格的隔離防護措施進行隔離,切斷檢修設備與周圍設備管線之間的聯系,直接在原設備上進行檢修的方法。隔離的措施,通常采取盲板封堵和搭圍帆布架用水噴淋的方法。
3.浸水法。就是將要檢修的容器盛滿水,消除容器空間內的空氣(氧氣)后進行動火檢修的方法。此種方法主要是對那些盛裝過可燃氣體、液體和氧化性氣體的容器設備在需要動火檢修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