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生產事故的發生,都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要做到安全生產就是要遏制不利因素的量變發展,防止其質的突變。而要實現這一目的,關鍵是要能及時發現生產事故的苗頭和隱患,以便“對癥下藥”,防患于未然。在這里,筆者從實際工作的體驗中,總結歸納了以下四種查找事故隱患的方法:
一是網絡“群查”法更新時空觀,延伸“觸角”,建立督查網絡,發動人民群眾群策群查群防。安全生產是一個動態的管理、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依靠方方面面的力量才能得以保證。因此,各單位要建立有效的群眾性檢查監控網絡,充分發揮各級政府、鎮(街)村(居)、生產經營企業等各種組織的職能作用,廣泛調動人民群眾防事故的積極性和能動性,讓每名群眾都睜大眼睛、打起精神,協力查找生產、生活之中的事故隱患和苗頭,真正做到話有人講、事有人管、患有人抓,使安全生產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具體事和具體人,都能盡收“眼底”,控制在有效監控的視線之內。在查找事故隱患過程中,不能把精力只盯在一人一事、一時一地上,必須更新時空觀,即在時間上,把安全督查的視線由身邊向遠處延伸,使安全“觸角”沿著事物發展變化的軌跡,貼住其“脈絡”,實施全時、全程的監控;在空間上,由點向面擴大,既要著力做好常見事故的預防,又要撒開“大網”,把平時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的問題都網在其內,逐一進行檢查,防止出現漏洞。
二是循規“校查”法要用法律法規、操作規程這把“尺子”,全面檢查、校正安全制度落實的偏差。各行各業的法律法規是長期生產實踐經驗的總結,是確保安全生產的根本法寶。操作規程是經過論證,并經反復實踐檢驗,總結出來的科學經驗。在法律面前,沒有特殊的人;在操作規程面前,來不得一時一刻、一絲一毫的馬虎。不能因為私人感情、特殊關系或者特殊困難,降低落實法律法規、按章辦事的標準,必須原原本本、逐條逐款地抓好落實。因此,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基層企業的管理者,就應從生產的每一環節入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的要求,一章一節、一招一式地規范。并經常用法律法規、操作規程,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對有悖法律法規、操作規程的做法,必須及時、堅決予以校正。
三是突擊“點查”法適時進行不打招呼的抽點檢查,以“突襲”的行動,檢驗其落實規定的一貫性。目前,有不少單位在常規或預有通知的檢查時,準備比較充分,有些平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也會暫時性改正;有些沒有落實的,還可以突擊“補課”,往往是重一時檢查過關、輕平時良好養成。如果安全檢查始終沿襲制度性、常規性、預告性的檢查規模式,其結果是很難發現問題。因此,時不時地進行一些不打招呼的檢查,對于平時例行性檢查比較好的單位,可以檢驗其落實安全規定的堅決性和一貫性;對于那些靠突擊靠“偽裝”過關的單位,能夠“揭其面、視其質”,發現一些平時不易暴露或是預先查檢中被“掩飾”的問題,掌握到真實的情況,利于查“患”糾偏。在實施中,要注意處理好突擊“點查”的重點內容,選好抽點單位,防止出現只查好的單位,不查問題多的單位;或只查差的單位,不查先進單位傾向。
四是“切癥”復查法“鄰里失火,自查爐灶”,“一人生病,大家預防”,‘警報一響,長鳴不斷’。在這個問題上,要把握好三個方面:其一,要把兄弟單位發生的問題,經常進行“對號入座”,查一查本單位有沒有類似的問題,是否存在類似的苗頭或隱患。不能因為“自家”沒事,對“鄰里”失火不以為然,麻痹大意,我行我素,其結果只能重蹈別人的“覆轍”。其二,要做好舉一反三、“借題發揮”的文章,不管是兄弟單位出了事,還是本單位某個人在某個問題上出了差錯,都要及時把它當全一面鏡子,衍射到基層管理的方方面面,反復進行查找。不能就事論事、就可查事、就事處事,否則,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達不到“一人生病,大家預防”的目的。其三,一旦發生了事故,拉響安全工作的“警報”,就要把它高懸頭頂,長鳴不斷,一時一刻也松懈不得,始終繃緊防事故這根弦。真正讓人民群眾懂得無論做什么事情,唯有在看來無事時,及時提醒自己,敲打自己,檢點自己,從中發現問題和不足,才能將有事化為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