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為了提供安全檢查的依據及避免漏檢不安全因素,特制訂此標準。
2.0 適用范圍:公司內動力、照明箱安全檢查。
3.0 檢查內容
3.1 箱(柜、板)符合作業環境要求。
3.1.1 觸電危險性小的一般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采用開啟式的配電板。
3.1.2 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環境較差的加工車間,應采用封閉式箱、柜。
3.1.3 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采用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3.2 箱(柜、板)內外整潔、完好、無雜物、無積水,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符合安裝規程要求。
3.3 箱體PE必須可靠,要求如下:
3.3.1 由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只允許采用同一種接地故障保護方式,而且應構成一個保護網;
3.3.2 必須保護導電的連續性,不得有任何脫節現象;
3.3.3 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支線應單獨與接地或接零干線相連接,接地或接零支線之間不準串連;
3.3.4 PE線必須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防松脫措施,有足夠的導電能力和熱穩定性;
3.3.5 采取保護接地要有一個符合最大允許接地電阻值要求的接地體,并要定期檢測其接地電阻值。
3.4 各種電器元件及線路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無嚴重發熱、燒損現象。
3.5 箱(柜、板)內所有插座接線正確,并配有漏電保護電器。
3.6 保護裝置齊全,與負載匹配合理。
3.7 外露帶電部分屏護完好,編號、識別標記齊全、醒目。
4.0 檢查人應根據本標準進行檢查,并填寫《動力、照明箱安全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