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農村地區,隨處可見丟棄的農藥瓶、廢舊電池等危險廢物。這些有毒有害廢物嚴重影響農村生態環境質量。
筆者看來,農村危險廢物防治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群眾環境意識不強,對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防護、處置等知識不掌握,對其危害性認識不足,缺乏防范意識。監管機制不健全,法律法規不完善,誰來監管、怎么監管、法律責任等方面規定不明確。缺少回收處置措施,沒有回收管理體制,沒有具體處置措施和經費投入,缺少處置手段。
農村危險廢物問題極易危害人畜飲水安全,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為做好農村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筆者建議:
加強立法。國家和地方要加強對農村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從法律的層面,細化法律責任,明確監管主體,設定防范措施,確定處置義務,做到監管處理有法可依。
政府主動作為。基層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設立回收站點,采取有償回收,集中貯存,定期送危險廢物到處置中心進行處置的辦法,確保農村危險廢物能夠收上來、處理掉。
普及知識,加強農村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防治措施等知識宣傳,增強群眾自我意識,動員廣大干群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做起,自覺防治危險廢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