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船舶在航行、停泊、作業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如食品殘渣、空瓶、罐頭盒、木箱、廢紙等固體類垃圾,以及包括廁所、廚房、浴室、洗衣房等液體類垃圾。
作為運動的運輸工具,船舶的航行軌跡相對寬廣,在此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污染物進行收集儲存或在轉運時操作不當造成泄露污染,不光會造成船舶內部人員的交叉感染,還會將船舶攜帶的病原微生物擴散到外界,使船舶成為行走的新冠病毒船舶工具。所以在新冠疫情當下,務必對船舶生活垃圾進行有效管控,當從源頭入手,這已經成為我們精準抗疫的一個重要抓手。船上應配備生活污水儲存裝置,加強航行中船舶垃圾存放,規范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程序,同時對于轉運時期污染物空間進行有效殺毒,強化船舶防污染設備規范管理,努力做到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零排放標準。
以下為疫情期間,有關船舶垃圾處理的六問六答:
01
疫情期間船舶生活污染物如何處置?
疫情防控期間,船舶應嚴格控制生活污染物轉移處置。在港船舶需排岸接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船舶應在作業前申請海事部門進行處理,比如有的地方海事局要求船舶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告,報告后由經備案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接收,作業期間船方落實好相關防污染措施。對由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始發或經停的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需上岸處置的,船舶應提前聲明報告,在疫情防控部門指導下,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密封或消毒等措施后,交接收單位接收轉移。
02
疫情防控期間,垃圾接收作業需要報告哪些信息?
船舶和垃圾接收單位雙方確認人員無相關癥狀后,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向作業地所在海事管理機構報告作業動態,并在接收作業完畢后將實際作業情況通過海事綜合服務平臺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提醒:船舶垃圾接收單位應在作業開始前通過各種途徑盡可能了解船舶船員健康狀況,發現船員存在“新冠肺炎”相關發熱、乏力、干咳等癥狀的,應立即將了解到的船舶情況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在相關部門同意前不得安排垃圾接收作業。
03
作業時,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哪些防護措施?
作業前,雙方用自帶的體溫檢測儀檢測體溫,并告知對方,一旦發現參與作業的人員存在“新冠肺炎”相關發熱、乏力、干咳等癥狀,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向轄區海事管理機構報告。作業過程中,垃圾接收單位應充分做好垃圾接收作業前的準備工作,為接收作業人員提前準備好口罩、手套、消毒液、體溫檢測儀等防護物資,可制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船舶垃圾接收作業接觸人員登記臺賬,詳細記錄作業接觸人員。船舶應要求船員佩戴口罩、手套、眼罩等必要的防護用具,做好人員防護。
04
垃圾接收前,需要船舶做哪些處理?
接收作業過程倡導“無接觸”式作業。船舶應提前按照要求將垃圾分類,裝入牢固的垃圾袋中并進行封閉,同時對垃圾袋外部使用消毒液進行必要消毒,特別是對船員用過的口罩、手套等防護廢棄物應進行單獨分類、封裝并標注“防護廢棄物”。在接收人員到達現場前盡量將垃圾送至船下。
05
船舶進行垃圾消毒等作業存在困難,怎么辦?
接收作業中船舶與接收作業方應相互配合,如來港船方實施操作存在困難,由垃圾接收人員協助完成垃圾封裝、消毒等操作,整個作業過程盡可能減少人員接觸,保持安全距離,倡導“無接觸”式作業。
06
垃圾接收后如何處置?
垃圾接收作業結束后,垃圾接收單位應將接收的船舶垃圾盡快送到垃圾處理單位,由垃圾處理單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置,不得將垃圾在接收單位或接收車輛長時間留置。垃圾接收單位應如實記錄船舶污染物處理情況,記錄內容包括處理時間、數量、方式等。
同時,船舶在疫情期間要經常檢查衛生間管道有無反水、漏水,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以免出現任何有可能的病毒傳播,讓新冠病毒寸步難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