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廢棄物產業發展前景可期,但目前產業的企業生存步履蹣跚,甚至部分企業出現了虧損現象。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基金處理費不能按時撥付,致使企業財務費用上升,導致拆解量斷崖式的大幅下滑。
當前基金處理費發放處于不可控狀態,2018年拔付了一部分但僅僅是拔付到2016年上半年且未全額拔付,基金處理費拔付時間的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拆解企業年度的經營計劃,部分拆解企業無奈之下紛紛下調拆解任務,非法拆解有死灰復燃的可能性。
基金處理費政策
自2012年開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實行基金處理費政策以來,極大地促進了整個產業的發展。全國存量109家正現拆解企業,己具備每年拆解1.6億臺以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能力,近幾年實際年均拆解近8千萬臺左右,產業鏈步入正軌,基金處理費平衡確立了拆解企業與非法拆解企業的基本安全邊界,極大的促進了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同時產業也解決了近3萬多人的就業,極大的推動了社會的和諧發展。
加速基金處理費撥付的制度建設
基金處理費制度執行近7年,目前資金池虧空近百億。一方面是由于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巨大的存量市場估計不足;另一方面收繳率還沒有覆蓋處置率,問題雖然存在但切不可因噎廢食。在這個關鍵時刻,加速基金補貼按期撥付及制度改進的急迫性顯得更為重要。存量虧空應由政策在財政上予以補貼,并研究、測算好收繳率與處置率之間的平衡。
縮小收繳率與覆蓋處置率的差額
基金處理費要考量及平衡正規拆解企業與非法拆解企業的邊界。正規拆解企業回收價格只要與拆解產物價值相當同時承擔部分運費,則可靠市場的力量流入正規拆解企業,同時也要考慮到正規拆解企業需要承擔的社會成本加上稅負(因采購環節絕大部份是個體回收商,很難提供回收發票,拆解企業無抵扣造成稅負很重)而進行綜合考量。
正規拆解企業成本付出高于非正規拆解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大約15元/臺以上,同時也要考慮正規拆解企業社會綜合效益。如何有效拉近收繳率與覆蓋處置率的差額,使基金處理費進入良性循環。
“生存還是發展”值得重新思考
基金處理費調整要設定既定目標、考慮產業適應性、浮動調整機制、設立窗口期等,并結合其他相關政策共同推進,如減免稅收等舉措。
基金處理費滯留期逐步從三年滯留減少到二年、再減少到一年、最后做到不滯留。應該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多管齊下,從而保證拆解企業從死亡線下生存下來,以確保產業從成長期穩步進入成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