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范圍
1.1 目的
對公司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產生的廢氣進行預防管理和治理,以減少廢氣產生,并確保達標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1.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覆蓋的單位。
2 術語
2.1 燃料燃燒廢氣:指以煤、重油、柴油為燃料,燃燒后產生的廢氣。
2.2 工藝廢氣:指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氣。
3 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為廢氣排放控制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廢氣排放預防和治理;負責廢氣排放監測。
3.2 生產部是廢氣排放控制的責任部門,負責生產過程廢氣排放控制及日常性監測。
4 工作控制要點
4.1 廢氣排放控制總體原則
a.從工藝上,要推廣四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優先采用無毒、低毒、少廢的清潔生產工藝;
b.原輔材料采購時,應優先采購無毒、低毒的原輔材料,并要求供應商提供可能產生危害的有害物質名稱與成份;
c.對有排放標準要求的廢氣排放要有治理措施,確保排放達標。
4.2 廢氣排放類型
a.燃料燃燒廢氣排放:主要是燃煤、燃油產生的廢氣排放;
b.工藝廢氣排放:包括酸霧排放、鉻霧排放、有機廢氣排放、爐窯廢氣排放、含塵廢氣排放、油煙廢氣排放等。
c.作業環境中有害物資的排放:包括粉塵排放、酸霧排放、苯類物排放、二氧化錳等
4.3 廢氣排放管理
4.3.1 污染源管理
4.3.1.1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的廢氣排放污染源進行歸口管理。
4.3.1.2 生產車間對廢氣排放作業崗位制訂作業指導書(管理制度或操作規程)。
4.3.1.3 各部門對5.2條所列類型的相關作業人員按《能力、培訓和意識管理程序》要求進行培訓,并使之明白違規操作可能對大氣環境和作業環境造成的危害。
4.3.1.4 本程序5.2條所列類型的相關作業人員應嚴格按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配帶防護用品進行操作,保護自己免受其害,并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不當操作而造成異常排放和作業環境破壞。
4.3.2 廢氣排放治理
4.3.2.1各部門按《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與更新程序》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程序》識別廢氣排放類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確定其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
4.3.2.2 列入公司環保、安全投資計劃項目的廢氣排放和危害的治理按政府建設項目的廢氣排放和危害的治理的規定執行,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4.3.3廢氣排放和有害因素作業環境的監測管理按《監視、監測和測量控制程序》執行。
5 相關文件
《能力、培訓和意識管理程序》
《監視、監測和測量控制程序》
6 記錄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