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造成全國水污染十分嚴峻形勢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由于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轉變,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大超過水環境容量。二是生態用水缺乏。目前,黃河、海河、淮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都超過50%,其中海河更是高達95%,超過國際公認的40%的合理限度,嚴重擠占生態用水。三是水污染防治立法不夠健全,處罰力度小,執法不夠有力,干部群眾的環保意識和守法意識不高。
“某地區50%的飲用水取自長江,從11個飲用水源中測出468種污染物,其中有機毒物210種,甚至檢出致畸、致癌、致突變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飲用受到污染的水已造成腫瘤、癌癥等疾病發生率的增加。”潘岳說,治污當需“猛藥”,國家將從五個方面加強水環境保護、保障水安全。
優先保護飲用水源地水質。以劃定城市和農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組織制定全國城市和農村水源地保護規劃,特別是要加快廣大農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劃定工作,防治鄉鎮企業和農業面源污染水源地。在水源地保護區內嚴格限制各項開發活動。一級保護區內,應禁止一切排污行為和對水源地有影響的旅游和水產養殖等活動。
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依法實行排污許可,嚴肅查處超標和超總量排污等違法行為。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嚴格維護和努力改善農村飲用水源的水質。加快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從根本上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的問題。
實行生態系統管理,重振生命之河。水壩建設直接關系水環境安全,流域開發規劃和水壩建設都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分析利弊得失,對嚴重影響水環境安全的項目堅決不準上。經過環評可以建設的,也要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實施環保措施。
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堅決懲處各類違法排污行為。繼續開展清理整頓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行動。集中力量查處小造紙、小釀造、小化工、小印染、規模化畜禽養殖廠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排污單位的違法排污行為,重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老大難問題。
做好水環境質量信息的公開工作,落實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對重大流域開發規劃和重大涉水項目,要舉行聽證,廣泛征求人民群眾的意見,落實群眾環境監督權,堅決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