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市場經濟的熏陶,如今的消費者深諳性價比之道,已經不那么好哄了。然而,通過生活觀念和生活方式的間接誘導,許多廠家商家仍然熱衷于培養他們忠實的“粉絲”:盲目者如“星光族”、“月光族”,縱情消費;超前者“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無歧視”者,則是只管產品是否合意,不管廠家是“黑”是“綠”。
有人認為,生產產品是企業的事,購買產品是消費者的事,兩廂情愿,有必要大驚小怪嗎?從純經濟的角度看,確實如此;但從保護環境的角度看,事情并不簡單。經濟上的我求你供,買賣自由,貌似公平,卻可能對人類所處的環境造成不公平。
例如,我們多買一雙皮鞋,可能就要多養一頭牛,草原上就可能多出現一片“斑禿”;讓污染企業多生產一雙皮鞋,廢氣污水會導致多種病癥,增加患者和國家的醫療負擔;生產制造皮鞋的機械設備,又要消耗大量的資源和能源……人類的生產和消費,每一環節都會影響到資源和環境。
據統計,近年來我國資源產品進口大幅增加,說明我國資源形勢不容樂觀;同時,“局部好轉,整體惡化”的環保形勢,不斷將我國的環境容量推向極限。過度消耗資源能源的消費模式,已經對我們的生存和發展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另一方面,目前我國的綠色消費形勢也不容樂觀。一些外資企業,在本土時“謹小慎微”,壓根兒不敢觸及環保紅線,到了中國卻“大大咧咧”地降低了環保要求。一些國內企業正好相反,在國內不拿環保當回事,到了國外不得不遵章守紀,變得“綠意盎然”。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反差呢,原因之一就在于國外可以在消費環節對違反環保要求的企業產品實施淘汰。而我國尚未形成這種“綠色選擇”、“非綠淘汰”的環境,消費者環保意識不高,消費環境對“非綠”產品過于寬容。
如果污染企業大肆破壞環境,卻不妨礙其產品在市場熱銷,勢必向企業傳遞扭曲的市場信號,鼓勵它們降低環境標準,通過減少環保投入來贏得市場競爭。因此,從公眾參與環保的角度講,消費者完全可以發揮一大作用,那就是不選擇污染企業的產品,幫助環保表現好的企業贏得市場。消費者的“綠色選擇權”用好用足了,相當于在市場終端設置了一道關卡,對維護國家的資源環境安全大有裨益。
目前,國家已經針對政府綠色采購公布了環境標志產品清單,這是一個明顯的信號,也是一個良好的示范。在政府的引導下,將會有越來越多企業的產品獲得環境標志認證,普通消費者綠色消費時選擇的余地也將越來越大。當然,每個消費者如何選擇,權利在于個人,不受任何強制,我們期望的是,能有更多的消費者從“環境連著你我他”的認識出發,掏腰包時把綠色標志產品作為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