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游也稱“綠色”旅游,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初。生態旅游是一種科學、文明、高雅的旅游形式。據資料反映,近年來,全球生態旅游的年增長率高達30%,是各類旅游形式中發展最快的一類。我國生態旅游也步入了快車道。現在各地都在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和條件積極發展生態旅游業。但實踐中有些問題應受到關注:
生態旅游區是沒有被干擾或沒有被污染的自然區域,為了珍重當地自然生態和社會生態的完整性,生態旅游必須是小規模的;生態旅游應有明確的學習并理解自然的目的,更負有保護生態的責任;生態旅游并不排斥經濟收益,但這一收益除了用于生態保護外,首先考慮的是當地居民受益,其目的也是為了有利于當地生態的保護;生態旅游尊重目的地原有生態的完整性,并且積極地為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作貢獻,因此它也是獨具特色的可持續旅游。生態旅游的研究者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生態旅游擔負著與自然旅游并不相同的責任,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大眾旅游。
國際生態旅游協會(TIES)和國際自然與自然保護聯合會(IUCN)認為,發展生態旅游重在保護生態環境。沒有優美的生態環境,就沒有生態旅游可言。目前,在我國一些地方,在旅游開發中,還普遍存在重旅游、輕生態的傾向。如:修建旅游設施不顧生態安危,隨意開山砍樹,破壞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在景區內濫建賓館、商店和游樂設施;旅游管理失控,入區游人過多,秩序不良,景區游人容量超載運轉,導致區內自然資源和環境受損,干擾破壞生物的生存繁衍,威脅生態安全;重視開展觀景游樂,忽視生態科學文化的宣傳教育,缺少生態旅游應有的科學文化內涵。
因此,在發展旅游事業中應當注意:
第一,堅持生態優先。發展生態旅游既要獲取最佳經濟效益,更要考慮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環境的保護。生態旅游的這種特殊性,要求旅游開發必須堅持在保護好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進行規劃和安排。
第二,堅持適度開發。要依據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和生態旅游的要求,進行旅游開發建設。一是要通過專家科學考察和論證,并據此確定旅游發展的規模;景區內旅游路線的設置、各項旅游設施建設的規劃布局,要力求做到不破壞自然景觀;旅游服務設施要本著“區內游,區外住”的原則安排建設,不要在景區內修建賓館、飯店和娛樂設施等。
第三,堅持自然化。景區內必須建設的旅游設施,其格調與外觀要盡可能地與周圍的自然景色相協調。
第四,堅持旅游與文化相結合。要讓游人通過旅游更多地了解自然,豐富知識,陶冶情操,不應將生態旅游混同于一般的自然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