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機構;確定下屬施工隊伍的消防責任人并建立義務消防隊。根據消防工作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按有關規定辦理臨建及有關設施的消防報建報批手續。
4、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實施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落實。
6、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警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項目部義務消防隊的教育、訓練和演練。
8、根據需要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防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