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設立應符合《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關規定的要求;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商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商場級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開展職業衛生知識教育,開展各種消防安全活動;
3組織制訂、修訂本商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主持、組織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聽取并研究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落實經費保障措施。
8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主持或配合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9按國家和商場有關規定,負責制訂職工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并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0督促商場有關部門做好商場工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1負責對商場各部門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2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會議,提高商場安全生產委員會各部門成員的技術素質、安全意識;
14對在消防、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5組織義務消防隊,并對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滅火訓練和逃生技能訓練;
16負責健全商場防火檔案,對部門、倉庫的防火重點部位重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