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防盜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實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責任制。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單位消防安全、防盜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管理到位,責任到人,并結合本部門實際,把安全防盜工作納入日常行政管理、經營銷售等責任制內。?
二、建立、健全防火防盜機制,定期組織本部門員工開展安全防盜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本部門進行安全防盜檢查工作,發現漏洞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保證消防安全工作。?
三、庫房內外嚴禁吸煙,禁止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需經有關領導批準,配有專人監督,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專用滅火器材,方可使用,倉庫內要有明顯禁煙標志。
四、庫區內外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柴油、液化汽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五、私人物品嚴禁存放于公司所屬的各庫房內,未經允許私自存放,出現損壞或丟失,由自己負責。
六、院內電路、電器設備均由電工負責安裝與維修,不許他人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熱器具或用電器取暖,違者除沒收電器設備外,并視情節處以50—200元的罰款。要經常對電線、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異常情況,及時報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和更換。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八、加強對值班值宿及更值人員的防火、防盜巡查管理,思想上提高警惕,工作上一絲不茍,做到真正能發現問題,發生問題能及時報告、能有效處理,防火、防盜工作不流于形式。
九、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給予處罰,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