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險點的定點與分級原則、管理及巡回檢查等有關方面的要求,其目的是為了規范易燃易爆危險點的安全生產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易燃易爆危險點的安全生產管理。
2? 術語與定義
??? 易燃易爆危險點:在研制、生產、試驗、貯存和使用過程中,易發生火災與爆炸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場所。
3? 基本內容與要求
3.1? 易燃易爆危險點管理程序
a)? 定點分級;
b)? 掛危險點標志牌,明確責任人;
c)? 編制檢查表,規定檢查周期和內容;
d)? 各級檢查責任人按檢查表內容進行巡回檢查;
e)? 資料歸檔。
3.2? 易燃易爆危險點定點原則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定為易燃易爆危險點:
a)? 高壓管道、壓力容器、儲罐區(儲罐)等場所;
b)? 存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
c)? 其他可能發生易燃易爆事故的場所。
3.3? 易燃易爆危險點分級原則
根據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程度不同,將危險點劃分為Ⅰ、Ⅱ、Ⅲ三級。
3.3.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級危險點:
a)? GB18218中規定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險源場所、設施;
b)? 10人及以上的危險作業場所;
c)?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場所;
d)? 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以上事故的場所。
3.3.2?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級危險點:
a)? 可能造成1人或2人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傷事故的場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至500萬元事故的場所。
3.3.3?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級危險點:
a)? 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傷事故的場所;
b)? 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至100萬元事故的場所。
3.4? 易燃易爆危險點的確定
3.4.1? 公司技安環保部組織專家按照確定易燃易爆危險點及劃分等級,確定各級責任人名單,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實施,子公司易燃易爆危險點報公司備案。
3.4.2? 易燃易爆危險點的撤銷或等級變更,應重新評審確認與批準。
3.5? 易燃易爆危險點的管理
3.5.1? 易燃易爆危險點執行危險品定量管理,不應超定量存放和(或)使用危險品。
3.5.2? 易燃易爆危險點執行定崗、定員管理,危險點的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5.3? 因工作需要進入危險作業場所的人員,應嚴格執行定員管理。
3.5.4? 各級責任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巡回檢查周期進行檢查、簽字。
3.5.5? 易燃易爆危險點應按照科工安字[2008]560號《國防科技工業易燃易爆危險點視頻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安裝監控系統,監控記錄保存時間不少于三個月。
3.5.6? 易燃易爆危險點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6? 易燃易爆危險點標志
3.6.1? 易燃易爆危險點處應設置安全標志牌和易燃易爆危險點責任標志牌,二者配掛在一起。
3.6.2? 安全標志牌的名稱、圖形符號、種類、設置的范圍和地點、尺寸及設置的高度等,應符合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定。
3.6.3? 易燃易爆危險點責任標志牌尺寸為700mm×600mm,標明危險點名稱、編號、級別、危險性類別和各級檢查責任人。
3.7? 易燃易爆危險點檢查責任分工及檢查周期
3.7.1? 一級危險點由崗位責任人、作業點負責人、分公司主管領導、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檢查。
3.7.2? 二級危險點由崗位責任人、作業點負責人、分公司主管領導、分公司負責人、和公司分管領導檢查。
3.7.3? 三級危險點由崗位責任人、作業點負責人和分公司主管領導、分公司負責人檢查。
3.7.4? 崗位責任人每日班前、班中、下班時檢查(日查)。
3.7.5? 作業點負責人每周檢查一次(周查)。
3.7.6? 責任單位技安員每周檢查一次(周查)。
3.7.7? 分公司主管領導對本單位的危險點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周查)。
3.7.8? 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點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月查)。
3.7.9? 公司分管領導對一級、二級危險點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季度查)。
3.7.10? 公司總經理對一級危險點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年查)。
3.7.11? 公司分管領導技安部門對危險點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月查)。
3.8? 人員要求
3.8.1? 崗位責任人要求
3.8.1.1? 掌握危險點部位所有設備、設施性能和生產、使用、貯存物質的危險性質。
3.8.1.2? 熟悉生產工藝和安全操作規程,能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事故隱患。
3.8.2? 檢查責任人要求
3.8.2.1? 檢查責任人必須由相應級別領導擔任,當責任人因故不能履行檢查責任時,必須委托相應級別人員代替。
3.8.2.2? 了解危險點部位設備、設施性能和工藝要求,以及使用、貯存物質的危險性質和安全技術條件狀況及檢查內容要求。
3.9? 檢查整改
3.9.1? 各級檢查責任人必須按規定的檢查周期和檢查內容履行檢查職責,將檢查情況記入《易燃易爆危險點檢查記錄本》。
3.9.2? 各級檢查責任人對發現的問題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組織和監督整改。
3.9.3? 各級檢查責任人對本級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臨時措施,并書面向上一級檢查責任人或相關部門報告。
3.10? 考核
3.10.1? 各級責任人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的,罰款100元/次。
3.10.2? 易燃易爆危險點管理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隱患整改不及時的,依照《安全生產考核制度》有關規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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