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按規定的流速輸送易燃易爆介質。
2) 易燃易爆介質輸送停止后,須按規定靜止一定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量,采樣等作業。
3) 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易燃易爆區,尤其不得在該區穿、脫衣服或用化纖物擦拭設備。
4) 容易產生化纖和粉塵靜電的環境,其溫度必須控制在規定界限內。
5) 易燃易爆區,易產生化纖和粉塵靜電的裝置,必須做好設備防靜電接地,混凝土的裝置、設備、橡膠地板、導電鞋等要符合規定。
6) 易產生靜電設備的裝置必須設靜電消除器。
7) 防靜電措施和設備,要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并登記存檔。
8) 新產品、設備、工藝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須對靜電情況做出評價,并采取相應的消除靜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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