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為了進一步加強益元百貨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司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各崗位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本實施細則,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和應盡的義務。
第四條:各商場、處室必須樹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日常安全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認識,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
第二章 防火組織及其職責
第五條: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正確認識安全是經營的前提,是效益的保障。牢固樹立企業法人是第一責任者的觀念,消防安全工作的經營管理中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六條:公司逐級防火責任制,即:總經理包面,各商場、處室包塊,經營區包片,各崗位員工包柜的四級防火責任。
第七條:公司設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
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擔任,、物保處、綜合處、財務處、各商場主要負責人參加。
第八條: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本實施細則。
二、 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
三、 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
四、 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
對新員工,臨時工上崗前要做防火安全教育。
五、 每月進行兩次安全大檢查,定期召開廣場安全例會,主持研究整改火災隱患。
六、 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明確職責,落實防火任務。
七、 組織和領導義務消防隊,定期開展消防學習、培訓和滅火演練。
八、 熟悉廣場范圍內的存儲,銷售商品的類別、性能、重點部位和防火措施,熟知滅火方案,一旦發生火災,積極采取措施滅火。
九、 督促指導各商場、處室做好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 協助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及時處理違章行為和火災事故責任者。
第九條:各商場、處室的經理和處長為其責任區防火負責人,其職責:
1、 對本區域的消防安全負全責。
2、 經營定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員工學習防火,滅火常識和消防法規及本.細則,提高防火意識。
3、 積極帶領員工做好防火工作,教育員工嚴禁在廣場范圍內吸煙,嚴格控制火源、電源。
4、 檢查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5、 每周對區域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積極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火災隱患,并做好記錄,對于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6、 每天下班前安排好值班人員,督促值班人員認真檢查火源,電源,清除火險隱患,做好值班記錄。
7、 組織本區域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訓練,不斷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8、 認真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不準隨意挪動和埋壓消防用具,確保正常使用。
9、 積極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并協助查明原因。
第十條:干事、科長為其各區域防火負責人,其職責是:
1、 負責本區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規定。
2、 認真組織本區員工學習防火滅火常識、文件。檢查督促本崗位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3、 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不得袒護,不準放縱。
4、 發現火災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及時整改,并向領導匯報。
5、 每日要在班前班后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要經常向員工提出防火安全要求,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各崗位員工為其崗防火責任人,其職責是:
1、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 負責本責任區內的安全,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清查火源。
3、 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和各項活動。
4、 嚴格執行商場內嚴禁吸煙的規定,并主動勸阻顧客吸煙。
5、 認真保管設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不準損壞,不準挪動,不準遮擋,不準移作它用。
6、 發生火警時,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有責任為火災提供失火前后情況。
第十二條: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懂得逃生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第十三條:公司設立義務消防隊,總經理任隊長,各商場設立義務消防分隊,經理、處長任分隊長,其職責是:
1、 平時開展防火宣傳,遵守防火規定,開展防火檢查,堵塞漏洞,消除火災隱患。
2、 學習消防業務技術,組織消防訓練,做到既會防火,又會滅火。
3、 各義務消防分隊要認真管理好本區域的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遇有緊急情況,確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4、 對用火、用電和違章作業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并記錄上報。
5、 要求各義務消防分隊每天安排好安全員,監督檢查各崗位一日防火安全情況,并做好記錄,一月一匯報。
6、 發生火災時,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滅火救火。負責滅火,搶救疏散人員和物資、維持火場秩序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7、 保護好火災現場,負責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隊隊員職責
1、 服從命令,聽指揮,遵守各項廣場安全規章制度。
2、 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學習,了解消防常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術水平。
3、 積極宣傳防火規定和消防常識,認真監督檢查本崗位防火工作執行情況。
4、 時刻保持高度防火警惕性,聽到火警迅速行動,勇敢參加滅火救災。
5、 對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備等滅火工具,要認真保管、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6、 熟悉各部分水源、電源和消防器材的位置。熟悉廣場滅火作戰方案。
第三章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第十五條:公司范圍內各工作區、各賣場為禁煙火區。
? 第十六條:嚴禁煙火制度
1、 嚴禁在廣場內使用電暖器、電爐子、電熨斗、電熱褥、電飯鍋等電熱器具和酒精爐,液化氣等易爆物品。
2、 凡工作人員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并有勸阻顧客在禁煙區內吸煙的責任。
3、 公司范圍內嚴禁使用火爐、煤油爐、液化氣。遇有停電禁止使用蠟燭。
4、 進行電氣焊、明火作業時必須嚴格審批手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隨意動用明火和電氣焊作業。
5、 對違反嚴禁煙火制度的部門或個人,要進行經濟處罰和教育,造成火災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6、 各部門要根據情況,必須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制度,明確崗位負責人,落實防火措施。
第十七條:用火、用電審批制度
1、 凡因工作需用進行明火,電氣焊作業或安裝電器設備等用火、用電事項時,必須向保衛消防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2、 動火和電氣焊申請,應寫明動火地點、起止時間、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性質、用焊種類及焊接部件。現場負責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 在動用明火、電氣焊作業前,必須清除周圍十米內的可燃物,并備好消防器材,電氣焊時要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完畢,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留下火種,半小時后再檢查現場一次。有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4、 銷售或安裝電器設備,增加電源線路必須有使用部門寫出申請,指定該崗位負責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經批準后,由電工負責安裝。
5、 作業時,必須持用明火許可證上崗操作,不準無許可證和焊工證者上崗作業,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6、 任何部門在用火用電時,不辦理審批手續施工的,將直接追究部門領導和當事人責任,造成火災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電源管理
公司正式電工負責公司范圍內一切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檢查及監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拆除、維修。
1、 各商場、處室用電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不準亂拉臨時電線,開關、插座和不符合標準的保險裝置。
2、 凡用電維修、儀器加工的部位,必須設專人負責,烤爐周圍嚴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
3、 經營用電商品或使用電器的柜組,要嚴格執行《廣場消防安全實施細則》。調試商品,要認真負責,試完應及時拔掉電源插銷,絕對禁止使用電器商品做飯菜、熱水、取暖或作它用。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切斷電源。
4、 電源線路鋪設,必須按照國家《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的標準執行。
5、 陳列商品(如燈具、電磁爐、電風? 等電器)的安裝,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線路要整齊,不準超負荷運行。
6、 霓虹燈、廣告燈必須與其它電器設備分設開關,每日下班前,由電工人員負責檢查,切斷電源。
7、 每年要對電線及設備進行兩次(春秋兩季)安全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第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次性打火機及充氣、油漆、稀料、指 甲 油、發膠、液化石油氣、鞭炮等屬易燃易爆危險品。
1、 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要辦理經營、使用許可證。
2、 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人員,必須懂得其火災危險性,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
3、 經常檢查使用的容器,經營的商品是否有損壞和泄漏,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4、 必須分專庫儲存,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絕對嚴禁吸煙和明火。
5、 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6、 不得將鞭炮帶入廣場或儲存。
7、 不得隨意臘燭照明。
第二十條:消防器材管理
1、 一切滅火器具不準隨意挪動或移做它用。
2、 消防設備周圍嚴禁堆放物品堵擋消防用具,要保證消防器材的隨時使用。
3、 消防設備每年檢查,維修一次,保證完好有效。
4、 各崗位上的消防器材、設施,必須置于明顯位置。非火災事故嚴禁私自運用和損壞的,按價賠償,性質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5、 由水暖工負責消防栓及管道,自動噴淋裝置和加壓泵的檢查,負責消防設備冬季保溫。
6、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擅自改變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噴淋頭、火災探測器,疏散指示標志及事故照明燈等)的位置,不準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條:防火宣傳教育
1、 公司對員工實行二級(公司,各商場、處室)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每月對新上崗員工進行培訓考試。使每位員工必須熟知“四懂四會七防”內容。
2、 每年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兩次消防培訓和考試,以提高防火、滅火素質。
3、 消防常識教育每年進行兩次,消防演練每半年一次,達到人人懂防火,會滅火,自覺執行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改
1、 各級領導要在布置經營工作的同時,布置檢查防火工作,并加強對防火工作的領導。
2、 防火安全檢查貫徹經常性檢查與季節性檢查相結合,員工性檢查與主管部門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3、 公司防火安全每月進行兩次聯合檢查,重大節日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 夜間保衛人員要認真巡查,主要檢查賣場的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熟食加工操作間、面包房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
5、 各處室、賣場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并記錄在案,公司對各商場每半月檢查一次。
6、 各處室、商場每周檢查,并督促上崗人員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和防火責任制。
7、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1) 火源、電源的使用,管理情況。
(2) 易燃易物品保管,使用過程中防火、防爆情況
(3) 水源、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 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和崗位責任制。
(5) 消防設備,滅火器材是否完備好用、有效。
(6) 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
(7) 與防火有關的其它情況。
8、 對檢查出來的火災隱患,應詳細記錄,建立檔案,制定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9、 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報告的有關部門,應立即組織整改,不準拖延不辦,一旦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
10、 對暫時無力整改的火災隱患,由整改部門制定出臨時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
火災隱患整改后,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第二十三條:值班巡邏制度
1、 建立有領導參加的值班制度,嚴格履行職責和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2、 夜間和節假日,應加強值班巡邏,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認真負責。
3、 各崗位必須設立防火安全員,每日對本崗進行檢查巡邏,并督促在崗人員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 上班前,各崗位防火安全員,應首先檢查火源、電源情況,下班后,應最后離崗,認真檢查,清理責任區內的火源(煙頭等),切斷電源,關閉門窗,烤、炸部位要確實關掉電源、火源方可離崗。
5、 警衛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巡邏、詳細檢查每一個部位,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6、 值班、巡邏人員在工作中遇有縱火、爆炸等犯罪分子破壞時應主動抓獲,遇有火情,應立即報警,積極撲救。
7、 消防、治安監控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到每小時進行一次防火觀察,以免發生火災。
第二十四條:公司新建、改建、擴建時,設計要求必須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和河北省建筑內部裝修防火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凡承建公司工程項目的施工部門,必須提交設計、施工方案,提供各種數據資料,遵守公司的防火安全規定、制度。負責人必須負責場地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六條:各商場、處室裝飾裝修,燈箱廣告的安裝應申報審批。電源的線路應穿管保護,易發熱部位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第四章????? 崗位防火措施
第二十七條:公司防火制度
1、 公司范圍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褥、電暖器等電器產品和明火作業。
2、 使用明火和電氣焊時,必須經公司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落實防火措施。
3、 各部門用電必須符合規定,不準亂接電源線路,不準超負荷用電。需增加用電,必須寫出書面報告,批準后由專業人員安裝。
4、 對新進商品要認真驗收,特別是易燃易爆的商品是否破損。
5、 各處室、商場內一切消防設備不準損壞堵擋和挪用。
6、 商品陳列應充分留出安全疏散通道。絕對嚴禁占用通道,樓梯間、安全門等安全出口。
7、 廣告燈、霓紅燈、彩燈的安裝,電源線路的敷設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每日要有電工檢查安全情況并作好記錄。
第二十八條:配電室防火制度
1、 配電室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守職盡責做好值班記錄,并對商場的安全用電負責。
2、 配電室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不準酒后上崗或在工作期間酗酒,不準在值班室內會私客。需要進入的要嚴格登記。
3、 配電室不準堆放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和自行車、摩托車。配電屏、控制柜應經常清除灰塵。
4、 電工人員安裝、測試、維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規定和防火要求進行操作。安裝臨時線路時要持許可證上崗操作,事后負責拆除。
5、 每月要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對檢查的時間,發現問題解決的措施,完成的時間記卡存檔。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6、 對商場的安全用電進行監督,有權制止違章用電。并負責廣告燈箱線路,專用敷設。
7、 每天停止營業后,必須將不應照明的電源線路切斷,防止事故發生。
8、 工作人員要牢記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防火措施,熟悉滅火常識,保養好本崗位滅火器材。
第二十九條:治安、消防監控室防火安全制度。
1、 孰知本崗位操作規程,確實按規程操作。
2、 保持室內清潔,經常擦試電視,操作臺及設備,保證無灰塵。
3、 工作室內不準吸煙、喝酒、會私客,不準看錄像、玩游戲機。因公外來人員要登記。
4、 二十四小時保證值班人員在場,值班員在工作期間要注意觀察,并將值班和設備運行情況做好記錄。
5、 交接班時,接班人員要在上班人員的陪同下認真查看記錄,檢查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 室內不準私架電源線路不準使用除工作需要外的電熱器具。
7、 室內不準存放可燃氣體、液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準存放自行車、摩托車。
8、 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會防火會滅火,管理好消防器材,確實保證完備好用。
9、 定期檢查電視,操作臺等電器設備的線路,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避免因線路老化短路而發生的火災.
第三十條:各處室防火制度
1、 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壺、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2、 室內嚴禁吸煙。
3、 紙和其它可燃物品要隨時清除。需燒毀的要到安全點進行,要始終有人看管到火熄滅。
4、 庫內嚴禁煙火,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壺等用電設備,嚴禁存放各種油類、可燃物等危險品,禁止存放自行車、摩托車。
5、 對電器設備,保管員必須經常檢查。對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不良等,應及時通知電工維修。
6、 嚴禁鋪設臨時照明線和使用蠟燭照明。
7、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電源開關。下班前,應認真檢查工作崗位,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8、 倉庫保管員必須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知識。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保養好本崗位消防器材。
第五章、火災的撲救、獎懲
第三十二條: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組織撲救,同時向消防隊報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和火災撲滅后,要注意保護火災現場。
第三十三條:對發生的火災事故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對在安全防火中做出成績或發現制止重大火險隱患和滅火救災中的有功人員,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第三十五條:公司范圍內吸煙者,罰款二百元。違章作業不聽勸阻者,處以五百元罰款,對違反規定的部門要追究領導責任。
第三十六條:見火不救,貪生怕死,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者,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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