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分廠為確保人員及設備安全,特別對動火項目做特別規定。確保正常生產,在動火前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
? 1.動火組織人聯系動火負責人做動火準備,并聯系化驗員抽取氣體樣品。
? 2.化驗員必須在動火地點準確抽取現場氣體樣品,做出動火分析,報動火組織人。
? 3.動火組織人領取動火分析表,聯系安全員開動火證,填寫動火執行人、監火人。?????????????????????????????
?? 動火前必須由當班班長簽字。
? 4.組織人聯系動火人在指定地點,在規定時間內動火。
? 5.動火執行人必須按動火證地點、時間內動火,如超出所規定范圍,必須要求重新做動火分析辦理動火證。如不按要求,動火人負全部責任。
? 6.監火人必須備齊消防器材,在動火地點時時監護,并確保出現火情第一時間處理。
? 7.氫氣管道或容器特殊動火,必須由動火審批人,特殊動火會簽,崗位班長簽字,動火執行人方可動火。
? 8.二類動火需在票面加印一道斜杠。
一類動火需在票面加印二道斜杠。
特類動火需在票面加印三道斜杠。
? 如要動火嚴格執行操作票辦法,如果私自動火,如有發現,自負全責并給予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有緊急動火必須由調度出示允許動火的簽字證明,動火人在動火時必須身帶動火證以備檢查。
化工辦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