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集團、分公司有關消防管理的各項制度,提高自身防火意識,學習防火知識。
2、班組安全員負責車間內消防器材、設施的日常維護、檢查工作,建立消防設施臺帳,每月檢查一次站內消防設備設施,保證廠區消防設備、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對于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更換等工作進行詳細記錄。
3、消防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滅火器材不得挪用、損毀,存放地點不得隨意變更。
4、發現消防隱患應采取合理措施,做到能撲救初起火災,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
5、配電室、監控室等重點防火部位不得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及雜物,以免引起火災或防礙操作。值班室不準使用電熱毯、電爐取暖及做飯。
6、車間內一旦發生火情應及時上報中心負責人,由負責人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值班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阻止火勢漫延,直至撲滅火情。
7、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滅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滅火器,對注油設備可使用干沙,禁止用水滅火。
二、 治安保衛管理
1、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做好中心安保管理,提高安全保衛意識。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每班都要定時進行廠區院內設施巡視,確保中心的安全。
3、若外部人員來訪,值班人員必須核實身份并上報上級領導,經批準后方可入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車間內。
4、中心內一旦發生治安案件應及時撥叫110報警,并及時上報中心負責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阻止治安案件發生,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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