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加強粉塵防爆的安全管理,預防粉塵爆炸的發生,保障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粉塵作業生產、檢維修活動全過程的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作業人員。
3.職責
3.1 總責
1)公司全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等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規程、規定。
3)各類人員必須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粉塵作業安全生產負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3.2公司主要負責人
對公司粉塵防爆工作全面負責:
1)建立、健全公司粉塵防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公司粉塵防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保證其有效實施。
3)保證公司粉塵防爆裝置、設備設施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粉塵防爆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粉塵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粉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粉塵爆炸安全事故。
7)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粉塵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3.3安全主任
1)協助公司主要負責人貫徹執行有關粉塵防爆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協助公司主要負責人建立健全公司粉塵防爆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 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安全生產工作檔案;負責組織建立粉塵防爆安全檢? 查表和粉塵防爆安全管理檔案。
3)制定粉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指導落實,組織粉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履行粉塵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職責,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
5)組織實施管理人員、粉塵危險崗位操作人員的粉塵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并記錄建檔。
6)指導和督促按規定為粉危害崗位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作業人員正確使用防塵裝備,以避免粉塵對人員的傷害。
7)組織粉塵作業場所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建立相關的職業健康管理檔案。
8)及時、如實報告粉塵爆炸生產安全事故,協助主要負責人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4生產車間主管:
1)根據行政分工,對主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對粉塵防爆設備和設施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4)在生產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5)加強對粉塵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管理,確保作業安全。
6)組織本車間進行粉塵防爆安全檢查,及時報告并消除粉塵爆炸隱患;督促每班按規范對粉塵作業區進行清潔。
7)教育和監督員工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8)對生產場所的日常監測活動,認真記錄監測結果。及時發現和上報明顯超過相關規定標準的生產場所,并積極配合相關人員采取防止措施。
9)及時報告安全事故,負責組織開展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5設備部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制造、檢修及維護保養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和修改各類粉塵作業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2)在制定或審定有關粉塵作業設備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貫徹實施。
3)確保粉塵作業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凡安裝、改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時,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
4)負責公司設備的管理,做好設備臺帳和檔案管理,保證各種機械、電氣、以及通風防塵設備及安全裝置處于安全運行狀態。
5)加強對屬下的重點部位(配電房、打磨、拋光車間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應急方案,發現異常進行應急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 負責臨時用電的審批及使用監督檢查。配合相關機構對除塵設備及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記錄和檔案管理
3.6粉塵防爆專員(主要負責人指定人員)
1)協助安全主任對粉塵作業崗位員工進行崗位安全培訓和考核,確保員工熟悉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2)負責對粉塵作業崗位的生產設備、設施和粉塵除塵系統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3)負責督促、檢查粉塵作業崗位員工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范清理粉塵。
4)負責對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進行維護保養。
5)負責崗位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時報告并消除事故隱患。
6)協助安全主任對新員工到粉塵作業崗位的安全培訓。
7)及時報告安全事故,積極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7粉塵車間班組長
1)對本崗位員工進行崗位安全培訓和考核,確保粉塵作業人員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2)組織對本崗位的生產設備、設施和粉塵除塵系統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3)組織本崗位員工每班按規定檢測粉塵濃度和規范清理粉塵。
4)維護現場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5)負責崗位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時報告并消除事故隱患。
6)組織好崗位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一時消除不了的,應上報以求得妥善處理。
7)督促班組職工學會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正確使用防護器材。
8)及時報告安全事故,負責組織開展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8 粉塵作業崗位員工
1)積極參加粉塵防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熟悉公司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崗位職責及操作規程。
2)對本崗位的生產設備、設施和除塵系統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3)負責本崗位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時報告并消除事故隱患。
4)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5)規范作業現場貨物的堆放,確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做好上班前安全準備工作和負責下班后粉塵清理工作。
7)做好上班前安全準備工作和負責下班后粉塵清理工作。
8)及時報告安全事故,參與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4.考核
4.1 安全主任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分解成《安全生產責任書》,要求所有職能部門和所有員工都必須向直接上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4.2 《安全生產責任書》采取分級簽訂,即班組長同員工簽,車間(部門)主管同班組長簽、車間(部門)主管、安全主管同公司總經理簽訂。
4.3 《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兩份,責任人保留一份自我檢查,所在部門保留一份以備考核使用,經理以上的保留至安全管理辦公室以備考核使用。
4.4以責任書內的職責作為各部門和人員的考核內容,每季度進行考核。安全主管對各部門(車間)及部門(車間)主管進行考核,部門(車間)主管對部門人員(車間班組長)進行考核,班組長對組員進行考核。
4.5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種,年度內若發現3項次以上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情況則評定為不合格,年度內若違反安全生產職責小于3項次則評定為合格,具體實施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規定》實施。
表單/記錄
《粉塵防爆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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