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車間:
我廠屬易燃、易爆一級禁火單位,為確保安全生產,防止火災及爆炸事故的發生,現就進一步加強生產區域禁煙、禁火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非本單位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崗位,違者罰款200元,特殊情況需報廠部領導批準。
二、生產區域內不準吸煙,違者罰款當事人100元。各單位區域內每發現一只煙頭罰款30元,煙盒一只罰款50元。
三、禁火區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動火監護人不準離開動火現場,如發現違規動火者罰款500元。
四、進入油庫、粗苯等重點區域須將手機關機,違者罰款50元。。
五、禁止隨意焚燒垃圾雜物,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六、未經批準不準燃放鞭炮,違者罰款500元。
七、嚴禁用明火試驗粗苯、煤氣等是否泄漏,違者直接開除。
八、嚴禁用粗苯等其他易燃油洗衣、洗手、刷地板,違者罰款200元。
九、禁止在蒸汽管道和熱油、氣管道上晾曬物品和放置一切可燃物,違者罰款200元。
十、化工生產的塔、罐、槽等設備容器保持嚴密不漏,并有可靠的接地,高塔應有防雷裝置,接地裝置良好,否則罰款200元。
十一、現場設置或懸掛的警告牌和安全標志,不準隨意亂動,違者罰款200元。
十二、粗苯等化工區域為易燃、易爆及防靜電生產崗位,禁止穿化纖衣服和穿帶釘子的鞋,禁止接打手機,違者罰款100元。
十三、一切消防器材、設施,禁止移做它用,并保持完好備用狀態,違者罰款100元。
十四、各施工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外來施工隊伍的管理,各外來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規定者,一律按制度執行;同時對外來施工隊伍的主管部門及所轄區域的管理單位各追加50%的處罰。
十五、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