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加強機房(峒室)的防火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機房(峒室)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機房(峒室)內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2、機房(峒室)內必須配備有合格的滅火器材(滅火器2—4個,滅火砂0.2m3以上);
3、機房(峒室)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地面機房確因檢修需要必須使用汽油、柴油時,必須嚴禁煙火,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清理干凈殘留物品;井下機房、峒室內嚴禁存放或使用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4、嚴禁在機房內隨意設置取暖爐、電爐、火灶及其它火源。
5、機房內使用電氣焊,必須嚴格遵守《電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電工在機房(峒室)內維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嚴格按規程規定操作,禁止違章作業。
7、機房(峒室)內的電氣設備、線路、照明等按標準設置、配線、連接、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產品和過負荷電氣設備。
8、機房(峒室)內經常保持清潔,經常使用的變壓器、開關柜、電動機、電氣線路等要經常進行維護清掃,防止塵污造成短路、過熱。對電氣設備、線路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要經常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帶病運轉。
9、機房(峒室)內必須設立防火負責人,負責滅火器材的管理及監督防火制度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