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開展項目建設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安委會,落實安委會會議決定;
(二)編制業主項目部安全管理總體策劃,并組織實施;審核項目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策劃文件,并監督執行;
(三)審查分包隊伍資質和業績,監督分包招標和分包安全管理;
(四)協助開展項目施工安全風險管理,檢查項目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五)定期組織安全例行檢查,督促問題整改;
(六)協助開展現場應急管理;
(七)參加項目安全管理評價,督促問題整改;
(八)負責項目安全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九)參加對項目監理、設計、施工企業的安全資信評價;
(十)配合項目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