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組織實施防火公約; 2、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場所設置櫥窗、專欄等固定宣傳設施,定期組織消防宣傳活動;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糾正或者制止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4、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5、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村民委員會還應當根據需要設置消防備用水源和取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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