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批,提出具體建議并監督實施。
3、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參加新建、改建、擴***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收人員需進行暫住證等資格審查登記,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