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生產的安全進行,加強防火意識,宣傳防火知識,預防各種火險隱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現場消防
(1)現場總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各類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2)落實消防責任制,把好動火審批監護關。現場明火作業時,必須先報項目綜合辦公室審批后方準動火,按照誰申請誰負責的原則,不得擅自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必須設專人監護,作業完畢經確認安全后方準離開。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易燃物品場所和木工車間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和氧氣瓶、乙炔瓶的存放與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5)用電時,應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預防使用電器不當引發火災;
(6)各班組必須設有專(兼)職防火管理責任人,防火管理人員應實行定期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7)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防火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警惕性;
(8)違反防火規定造成人為火災的有關責任人,查明情況后進行處
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9)各工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
2、工地防火須知
(1)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有嚴密的消防措施;
(2)在易燃部位動用明火,必須嚴格審批手續,落實現場防范措施。
(3)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規定,不了解其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從事操作和保管工作。
(4)臨時木工間、油漆和危險倉庫等場所和禁火區域嚴禁吸煙。
(5)焊割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十不準規定。
(6)非電工嚴禁裝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
(7)嚴禁擅自使用的非生產性加熱器。
(8)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圍不準堆物,保持道路通暢。
3、班組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并貫穿于整個生產之中。
(2)經常對班組成員進行易燃、易爆等防火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的工作區域要經常自查防火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以確保安全生產。
(4)電焊工、油漆工、木工、內燃機工、電工、瀝青工,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制度進行作業。
(5)發生火災事故及時撲救,保護現場。
(6)不亂扔煙蒂,離崗下班應及時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