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泰山防火聯席會議和景區工作會議精神,扎實做好森林防火各項工作,經支部研究決定,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考核工作,成立森林防火工作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姜卓兵
副組長:王 磊、胡 濤、劉新國、米文東、徐 升
成 員:王 翔、王 童、肖國華、安彤彤、公信念
二、考核標準
見《消防隊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標準表》。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小組負責日常各項考核工作的檢查監督,每月底統計一次考核結果,報支部會審核后公布。
(二)實行百分制考核??鄯忠?00分為限,不計負分。每月公布一次考評結果。每防火季末兌現一次獎懲。得60分(含60分)以上者為合格,其中得90分(含90分)以上者發全額文明獎;得分在60-90分之間者,按得分百分比乘以文明獎(如考評得80分,則兌現本人80%的文明獎)發放;得分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扣發全年文明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刑事拘留、治安處罰的均視為不合格,扣發全年文明獎并按相關規定視情加以處罰。
(三)考評情況作為職工當年度工作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與年終考核,記功評獎,崗位評聘等掛鉤。
四、附 則
(一)消防隊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中有與本辦法相違背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未盡事宜,遵照國家、上級和消防隊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執行落實。
(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泰山管委消防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