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條例》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2. 組織制定港內消防設施更換計劃,審定安全操作規程。 3. 組織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災,制定臨時撲救方案,并指揮實施。 5. 查究發生火警、火災原因,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6. 對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管理。
上一篇: 部門級防火人職責
下一篇: 工地倉庫保管員安全防火職責
點擊下載本頁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