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我廠財產不受損失和職工的生命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凡有“嚴禁煙火”的地方,禁止吸煙。
2、因生產需要,必須在“嚴禁煙火”的地方明火烘烤、電焊、氧焊、氧割作業時,必須經廠批準,并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才能進行操作。
3、禁止在茅蓋堆放地方吸煙和進行動火作業。
4、禁止在伙房以外的任何地方煮飯、燒火。
5、禁止在廠內、宿舍亂拉亂接電源和使用電爐。
6、電氣設備、線路開關不得隨意亂摸、亂拆和毀壞。
7、廠內的滅火器等消防工具,除了在滅火情況下,否則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或損壞。
8、滅火器規定存放于配電房、油庫;并由廠專職安全員負責按期限定時換藥。
以上制度,希望職工嚴格執行,如有違反,按廠獎懲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