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監督井下各項防滅火工作的落實情況。
2、負責職工安全教育工作,以多種形勢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3、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及礦井井下防滅火各業務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
4、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規劃和井下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的編制;
5、負責井下防滅火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6、負責井下防滅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推廣和應用。
7、參加每周一次的全礦井下防滅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以聯系單的形式下發各單位及時處理,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
8、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