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九寨溝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電站消防管理工作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電站的消防管理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國家電網安監[2009]64號 關于印發《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四川省消防管理條例》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消防
是指預防和撲滅火災。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組織機構
4.1.1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第一責任人由運行維護項目部項目經理擔任。
4.1.2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運行維護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相關要害工作部位的消防工作。
4.1.3 電站消防組織機構。
a)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為項目總工(兼安全員),成員有運行維護管理工程師、運行維護部安全員、值長、閘首值長、開關站值守長、維護工程師;
b)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接受公司的領導,同時與九寨溝縣專業消防隊伍建立有效的聯絡機制,接受專業消防隊的指導,實施全站防火安全措施,開展消防日常工作。
c) 根據電站實際,建立運行維護班組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期階段的作用。
d) 義務消防隊成員全體運維人員。
4.2 消防安全職責
4.2.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a) 處理項目部防火安全工作;
b) 制定、修改本廠防火安全制度;
c) 組織和參與防火安全檢查,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2.2 項目經理防火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公司有關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指示、規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議事日程;
b) 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c) 組織、制定和貫徹防火責任制,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
d)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e) 建立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必要的訓練和工作條件;
f) 落實對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制、維修、保養和管理經費;
g) 對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撲救、保護好現場,并協協調查處理;
h) 對新投產的設備要執行“三同時”,發現問題的設施、設備有權拒絕驗收和運行。
4.2.3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3 消防安全措施
4.3.1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4.3.2 運行各值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對電站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3.3 電站防火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辦法:
a) 重點防火部位有:集控樓、中控室、計算機室、電纜層、油處理室、油罐室、主變室、GIS室、廠用變室、蓄電池室、通訊室、庫房;
b) 重點防火部位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值班人員在對設備進行巡檢時同時進行防火;
c) 檢查項目、內容規定在設備點檢標準書上,檢查結果記錄在設備巡回檢查記錄簿上;
d) 重點防火部位懸掛標示牌指明場所名稱及防火責任人。
4.3.4 對從事電工、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4.3.5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須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4.3.6 生產場所防火技術措施
a) 對生產區設置定量消防設施,對主要機電設備設置相應的滅火設備,對值班人員、巡視人員、維護檢修人員進入建筑物設置安全出口,設置火災阻斷空氣、滅火后迅速排煙消煙設施。
b) 對生產區配置專門消防車道,不能受阻,有專門的消防供水系統、消火栓、手提式滅火器、沙箱等。
c) 訂立消防規則,指定專人進行檢查,組織定期和不定期消防演習。
d) 建立自動報警系統。
4.3.7 機電設備的防火技術要求
a) 水輪發電機防火。水輪發電機防火裝置有自動噴水滅火(雨淋器、消火栓);
b) 電力變壓器防火。電力變壓器繞組發生短路故障,極易擴大火災范圍,繼電保護裝置、差動及瓦斯保護裝置迅速動作,對防止火災發生頗為有效。在變壓器下面設立排油坑,并設卵石層滅火,是火災發生后避免火災擴大的有效措施。采用的滅火設施有水噴霧滅火(雨淋器);
c) 電纜防火。在電纜室、電纜隧道及電纜集中架空敷設的廊道出入口設置沙箱和手提式滅火器,對大型電纜室、電纜豎井最好設水噴霧固定式滅火裝置。3.5kV及以下動力電纜及控制電纜一同敷設時應分層排列,動力電纜上下層間均應設耐火隔板;
d) 充油配電裝置防火。設備附近設手提式滅火器;廠房設有固定滅火系統及排煙、消煙設施;
e) 中央控制室(包括機電保護,計算機房,通信室等)防火設有自動滅火裝置和手提式滅火器;
f) 油存儲系統防火。油罐室必須用防火墻與設備隔開。場內外油罐室和露天油罐設泡沫滅火或固定式滅火系統。油罐室應設事故排油、儲油設施;露天油罐設防雷和防止油流散設施;
g) 值班人員應定期進行消防水池水位核對及排沙工作,在日常的巡回點檢工作中應檢查消防水泵是否處于完好狀態,消防水泵控制系統處于完好工作狀態;
h)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妥善管理;
i) 全體員工無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取暖;
j)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的向項目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項目部應根據火情及時組織力量撲救,或向消防機關報警,配合撲救;
4.4 獎勵與懲罰
4.4.1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a)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b) 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生產的;
c) 及時發現、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d)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e)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f)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g)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將直接責任者上報項目部及其管理單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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