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公司粉塵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塵爆炸事故發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粉塵防爆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安全科負責公司范圍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安全監察管理。
3.2 各部門或車間負責本部門或車間范圍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 公司每年定期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各部門或車間每季度定期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使職工了解本公司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險崗位的安全生產技術。
4.2公司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4.3 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并結合自身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特點,制定本公司粉塵防爆實施細則和安全檢查表,并按安全檢查表認真進行粉塵防爆檢查。
4.4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應杜絕各種火源。
4.5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配備的固定式或移動式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
4.6 所有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用銅線或銅片進行跨接。
4.7 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場所前,應觸摸靜電導除裝置。
4.8 作業人員不應穿著化纖制品衣褲。
4.9 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盡量不進行動火作業。若要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進行審批。
4.10 通風除塵、粉塵爆炸預防、粉塵爆炸控制等設備設施,未經公司安全科組長批準,不應更換或停止使用。
4.11 表面積聚的粉塵應及時清掃,從設備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應及時清掃,防止粉塵積聚。
4.12作業后,應按規定進行清掃。
閩西豐農食品有限公司
2012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