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油加氣站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二、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三、對以下情況應當進行處罰:
1、安全組織
組織不健全或有組織而未開展活動的
職責不明確的
2、安全培訓
未按培訓制度進行安全培訓的
新上崗員工未進行崗前安全培訓的
未對進站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
員工不會使用站內消防器材的
3、安全檢查
按巡查、檢查制度進行日查、月查無記錄的,記錄無實際 內容或不全的
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隱患整改不徹底的,
對無力整改的隱患,無報告、無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設帶有標志的安全員的
4、安全防范
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標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點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規定的
報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內臨時動火、臨時用電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未制定治安預防措施和消防預案或未進行演練的
未建立消防檔案的
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數量不符合規定的
消防器材擺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實施“三定”(定人、定設備、定職責)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嚴重銹蝕、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對消防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下列情況應進行獎勵: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的。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對消防安全設施、器材,能堅持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成績顯著的。
積極宣傳防火安全知識,能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的。
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其他應該獎勵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