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消防安全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消防安全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并實施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處理員工提出的意見;
4.組織部門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辦公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部門安全人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