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消防部門或油庫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油庫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當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門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反映消防管理中的問題。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和上級有關的法規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油庫消防工作的實施,并負責組織油庫火災的撲救。
3、深入現場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情況,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
4、負責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業務技術學習、訓練。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的教育。
5、參與對臨時動火和用電及固定火點審批事項并制訂防范措施。
6、參加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寫出報告。
7、參加擴建、改建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施的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8、負責油庫專用消防器材和防護工具、器材配件的計劃和采購。并督促各崗位的維護、保管工作,使之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9、負責健全防火檔案。對重點部位制訂出完善的滅火預案及消防指揮系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