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酒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 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3. 嚴禁各部門私接或移動電氣設備和設施;
4. 各部門需架設臨時線路,應由工程部派電工安裝,使用結束后應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
5. 臨時線路應符合“低規”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一星期,如使用后確需長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損害美觀條件下,由工程部派電工正式安裝,并登記備案;
6. 飯店強電系統維修時,應該根據不同的危險程度,分為全部停電、部分停電和不停電工作三類,需停電應提前通知有關部門;
7. 電氣檢修人員工作時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工作,一人工作時應根據現場情況,應有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消防條例》進行工作;
8. 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9. 施工前后首先考慮防火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燃。